物業客戶服務中心管理手冊(doc 34頁)
物業客戶服務中心管理手冊目錄:
第一章 序 言
第二章 住戶服務中心的工作
第一節 主要工作職責
第二節 提供便民服務
第二章員工服務標準
第一節 基本技能
第二節悉識業主的基本消費心理
第三節 特殊服務製度
第四節 服務過程注意事項
第五節 服務態度
第六節儀態儀表
第七節 服飾著裝
第八節 接待禮儀
第九節 上門服務禮儀
第十節 電話使用禮儀
第四章 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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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客戶服務中心管理手冊內容提要:
服務過程注意事項:
(一) 三人以上的對話,要用互相都懂的語言。
(二) 不允許模仿他人的語言、聲調和談話。
(三) 不允許聚堆閑聊、高聲喧嘩或高聲呼喊另一個人。
(四) 不與住戶爭辨。
(五) 不講有損公司形象的言語。
(六) 不允許在任何場合以任何借口頂撞、諷刺、議論住戶。
(七) 不講粗言惡語或使用歧視或汙辱性的語言。
服務態度:
(一) 在將業主(住戶)、訪客(本節內以下統稱住戶)勸離工作場所時要文明禮貌,並做好解釋及道歉工作;
(二) 謙虛和悅接受住戶的評價,對住戶的投訴應耐心傾聽,並及時向主管領班彙報。
(三) 提供服務時,無論何時均應麵帶微笑、和顏悅色、給人以親切感;與住戶談話時,應聚精會神、注意傾聽,給人以受尊重感;應坦誠待人,不卑不亢,給人以真誠感;應神色坦然、輕鬆、自信,給人以寬慰感;應沉著穩重,給人以鎮定感。
(四) 對住戶要一視同仁,切忌有兩位住戶同時有事相求時,對一位住戶過分親熱或長時間傾談,而冷待了另一位住戶。當值時有住戶有事相求時,應立即放下手中工作,招呼住戶。
(五) 嚴禁與住戶開玩笑、打鬧或取外號。
(六) 住戶之間交談時,不要走近旁聽,也不要在一旁窺視住戶的行動。
(七) 對容貌體態奇特或穿著奇異服裝的住戶切忌交頭接耳或指手劃腳,更不許圍觀,不許背後議論、模仿、譏笑住戶。
(八) 當提出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內的服務要求時,應盡可能為住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切不可說“這與我無關”之類的話。
(九) 與交談時,要全神貫注用心傾聽,要等對方把話說完,不要隨意打斷對方的談話。對沒聽清楚的地方要禮貌地請對方重複一遍。
(十) 對問詢應盡量圓滿答複,若遇“不知道、不清楚”的事,應請示有關領導盡量答複對方,不許以“不知道、不清楚”作回答。回答問題要盡量清楚完整,不許不懂裝懂,模棱兩可、胡亂作答。
(十一) 在對話時,如遇另一住戶/訪各有事相求時,應點頭示意打招呼或請對方稍等,不能視而不見,同時盡快結束談話招呼住戶。如時間較長,應說:“對不起,讓您久等了”。
(十二) 交談時,態度和藹,語言要親切,聲調要自然、清晰、柔和、親切,音量要適中,不要過高,也不要過低,以對方聽清楚為宜,答話要迅速、明確。
(十三) 需要住戶協助工作時,首先要表示歉意,並說:“對不起,打擾您了”。事後應對住戶幫助或協助表示感謝。
(十四) 對於住戶的困難,要表示充分的關心、同情和理解,並盡力想辦法解決。
(十五) 對於質詢無法解釋清楚時,應請上級處理,不許與住戶爭吵。
(十六) 談話時,應專心傾聽住戶的意見。眼神應集中,不浮遊,不應中途隨意打斷住戶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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