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服務中心考核辦法
客戶服務中心考核辦法
(征求意見稿)
為激勵先進,鞭策落後,規範員工行為,確保各項工作質量,推進中心持續發展,特製訂本辦法。
一、考核的原則
(一)考核遵循科學、公正、公平原則;
(二)實行以考勤指標為前提,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的綜合考核;
(三)實行按職能部門和崗位分別考核;
(四)實行每日評價、月度考評及年終考核相結合;
(五)考核結果必須與員工見麵。
二、考核的內容
(一)考勤指標
(二)定量指標
1、中文聽打;
2、電話接聽率;
3、工作量;
4、投訴量;
5、客戶滿意率。
(三)定性指標
1、工作質量;
2、行為規範。
三、考核標準
(一)以考勤標準(按省行考勤規定和有關操作辦法執行)為前提,以100分計,定量指標占總分40%,定性指標占總分60%,綜合兩項得分為實際得分。
(二)定量指標的規定
1、中文聽打
中文聽打考核速度和差錯兩項(其中速度占比70%;差錯占比30%,以實際差錯率扣減相應的分數),綜合兩項得分為本項考核分數。
(1)一線座席中文輸入每分鍾80字以上得100分;每分鍾70-79字得90分;每分鍾60-69字得80分;每分鍾50-59字得70分;每分鍾40-49字得60分;每分鍾35-39字得55分;每分鍾30-34字得50分;每分鍾29字以下的按45分計。
(2)二線座席中文聽打每分鍾70字以上得100分;每分鍾60-69字得90分;每分鍾50-59字得80分;每分鍾40-49字得70分,每分鍾30-39字得60分;每分鍾25-29字得55分;每分鍾20-24字得50分;每分鍾19字以下的按45分計。
2、電話接聽率
以100分計,按實際電話接聽率打分。
3、工作量
以平均工作量為100分計,按實際工作量與平均工作量的比例打分,最高不超過130分。
4、投訴量
客戶投訴經查證屬實,此項得分為零。情節嚴重者按中心處罰標準執行。
5、客戶滿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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