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收樓程序資料彙編(doc 39頁)
物業管理收樓程序資料彙編(doc 39頁)內容簡介
物業管理收樓程序資料彙編內容提要:
收樓須知
1.業主在接到樓宇入夥通知書日起(以郵戳為準)一個月內,到本公司辦理登記和人夥手續,超過半年不辦理登記手續的房產,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管,並收取代管房屋費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按建築麵積計算),代管一年仍不辦理登記手續,視為無主房產,交給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2.收樓時,請認真查看室內設備、土建裝修等是否未盡妥善,如有投訴,請用書麵告知管理處。
3.樓宇維修保養期間,如因工程質量所致,承建單位為業主維修,如因業主使用不當或經二次裝修,則由業主自己支付費用。
4.業主有權對其住宅進行裝修,但應保證絕對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公共設施,裝修前,業主需向管理處提出書麵申請,並繳交裝修押金1000元及泥頭清運費10元/平方米(以該單位建築麵積計算),領取施工許可證,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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