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成套物業住戶手冊(doc 34頁)
海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成套物業住戶手冊目錄:
一、應急電話
二、水印長堤物業管理處服務電話
三、會所
四、售樓部
海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成套物業住戶手冊內容提要:
1、說明:業主從入住(入住指入住人收到書麵入夥通知並辦理完相應手續。或入住人收到入夥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入住手續的,均視為入住)之日起,開始繳交管理服務費。
2、業主應於當月1日前到管理處財務室付清管理服務費,或於1日前將管理服務費存於指定開戶銀行自行扣款,逾期未交者,每天加收1‰的滯納金。3個月未交管理費,並依據法津程序進行追究。
3、業主如有更換或轉讓產權,必須以書麵形式通知管理處,否則原業主仍需負責該單位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
為把水印長堤建成一個安全、文明、舒適的現代化住宅小區,特製定水印長堤業主(住戶)行為道德公約。希望在本小區居住、生活的業主(住戶)及出入人員共同遵守和維護。
一、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令、法規及《東莞市人民行為道德規範》,做遵紀守法公民。
二、各業主(住戶)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關心、互相尊重、互相禮讓,做到不打罵、不吵鬧,發生糾紛時自覺服從管理處的調解,共同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三、愛護消防、照明、給排水、電梯、供電、通訊、監控等各類設施,正確文明使用,使小區內的公共財產得以保值和延長使用壽命。
四、講究公共衛生,不亂丟垃圾、果皮、紙屑、煙頭等雜物,不隨地吐痰和大小便,未辦理有關申請、審批手續,不得私自飼養貓、狗等寵物。
五、公用場地一律不準私自占用、堆放、吊掛雜物,不準亂搭、亂建、亂張貼塗寫,如確因生活、工作需要臨時占用公共場地,須事先向管理處書麵申請,經同意後方可使用。
六、嚴禁高空拋物、倒水、違者予以重罰。
七、休息時間請勿播放喇叭,製造超標噪音,以免影響其他住戶休息。
八、小區公共場所,通道不得燃燒各類物品,如:香火、紙張、織物、纖維、塑膠製品、木製品等。
九、愛護小區綠化及雕塑小品,不得踐踏草坪,攀摘花、樹及占用綠化地。
十、不要將垃圾、剩飯、茶渣倒入廁所、水池等渠道內,確保各種渠道暢通。
十一、養成出門前檢查並關閉水管、燃氣、電器開關的良好習慣,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十二、不在小區內從事賭博、企業管理活動,不吸食、販賣毒品,不將違禁品帶進小區,不從事、參加非法團體組織和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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