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內部控製評價方案分析(doc 38頁)
商業銀行內部控製評價方案分析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評價目標和原則
第三章 評價內容
第四章 評價程序和方法
第五章 評分標準和評價等級
第六章 組織和實施
第七章 罰 則
商業銀行內部控製評價方案分析內容提要: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對商業銀行內部控製的評價,督促其進一步建立內部控製體係,健全內部控製機製,為全麵風險管理體係的建立奠定基礎,保證商業銀行安全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商業銀行內部控製評價是指對商業銀行內部控製體係建設、實施和運行結果獨立開展的調查、測試、分析和評估等係統性活動。
內部控製評價包括過程評價和結果評價。過程評價是對內部控製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內部控製措施、監督評價與糾正、信息交流與反饋等體係要素的評價。結果評價是對內部控製主要目標實現程度的評價。
……
第九條 內部控製評價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全麵性原則。評價範圍應覆蓋商業銀行內部控製活動的全過程及所有的係統、部門和崗位。
(二)統一性原則。評價的準則、範圍、程序和方法等應保持一致,以確保評價過程的準確及評價結果的客觀和可比。
(三)獨立性原則。評價應由銀監會或受委托評價機構獨立進行。
(四)公正性原則。評價應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法規、監管要求為準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五)重要性原則。評價應依據風險和控製的重要性確定重點,關注重點區域和重點業務。
(六)及時性原則。評價應按照規定的時間間隔持續進行,當經營管理環境發生
……
第十一條 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責任。
董事會負責保證商業銀行建立並實施充分而有效的內部控製體係;負責審批整體經營戰略和重大政策並定期檢查、評價執行情況;負責確保商業銀行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內審慎經營,明確設定可接受的風險程度,確保高級管理層采取必要措施識別、計量、監測並控製風險;負責審批組織機構;負責保證高級管理層對內部控製體係的充分性與有效性進行監測和評估。
監事會負責監督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完善內部控製體係;負責監督董事會及董事、高級管理層及高級管理人員履行內部控製職責;負責要求董事、董事長及高級管理人員糾正其損害商業銀行利益的行為並監督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