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辭職、辭退與資遣員工管理製度(doc 1頁)
某公司辭職、辭退與資遣員工管理製度(doc 1頁)內容簡介
某公司辭職、辭退與資遣員工管理製度內容提要:
一、員工解職分退休、辭職、停職、資遣及辭退等5種。
1、退休辦法另定。
2、員工因病或因事辭職時,應首先向公司提出申請。
3、辭職申請未經總經理核準前應繼續服務,不得先行離職,否則扣發該月薪金。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以停職。
1、病或因事請假,已逾規定期限者;
2、形式訴訟程序實施中的羈押者;
3、觸犯法律或違反本公司規章情節重大者。
5、依前條第一款停職的職員,其停職期間未逾1年者,經總經理核準可予以複職。依前條第二款停職職員於羈押原因消除後,經總經理核準可予以複職。依前條第三款停職職員,獲不起訴處分或判決確定無罪及停職期滿時,經總經理核準可予以複職。
6、停職期間不計入服務年資內。
7、停職職員不得在其他公司任職,否則視自動免職論處。
8、本公司因業務上緊縮或因天災、人禍、其他不可抗拒的情況,可資遣職員。
9、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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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解職分退休、辭職、停職、資遣及辭退等5種。
1、退休辦法另定。
2、員工因病或因事辭職時,應首先向公司提出申請。
3、辭職申請未經總經理核準前應繼續服務,不得先行離職,否則扣發該月薪金。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以停職。
1、病或因事請假,已逾規定期限者;
2、形式訴訟程序實施中的羈押者;
3、觸犯法律或違反本公司規章情節重大者。
5、依前條第一款停職的職員,其停職期間未逾1年者,經總經理核準可予以複職。依前條第二款停職職員於羈押原因消除後,經總經理核準可予以複職。依前條第三款停職職員,獲不起訴處分或判決確定無罪及停職期滿時,經總經理核準可予以複職。
6、停職期間不計入服務年資內。
7、停職職員不得在其他公司任職,否則視自動免職論處。
8、本公司因業務上緊縮或因天災、人禍、其他不可抗拒的情況,可資遣職員。
9、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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