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總體規劃(doc 41頁)
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總體規劃目錄:
前 言
第一章 發展基礎
第一節 發展條件
第二節 發展中的突出問題
第二章 戰略定位與發展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與原則
第二節 功能定位
第三節 發展目標
第三章 區域發展總體布局
第一節 總體開發框架
第二節 與區外發展的協調與統籌
第四章 城鎮發展與布局
第一節 合理城鎮布局
第二節 協調城鎮功能
第三節 優化城鎮規模結構
第五章 重點產業發展與布局
第一節 做大做強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戰略產業
第二節 加快發展具有先導作用的新興產業
第三節 鞏固提升具有傳統優勢的支柱產業
第六章 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第一節 完善區內交通通道建設
第二節 加快綜合樞紐建設
第三節 能源設施建設
第四節 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第七章 資源環境利用與保護
第一節 合理利用土地資源
第二節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第八章 區域發展政策和機製
第一節 國家支持政策
第二節 區域協調政策與措施
第三節 建立區域協調機製
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總體規劃內容提要: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確保飲用水安全。重點保護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對長江幹流、太湖、黃浦江、杭嘉湖水網、錢塘江幹支流及中小湖泊和水庫等,分別製定水汙染防治和水源保護條例與管理辦法,劃分水源保護區,確定保護範圍、保護要求及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方案。
加強南水北調東線、望虞河、白屈港、新孟河、引江河、南官河、通榆河等調水水源保護區與輸水通道的水汙染控製和水質保護,嚴格控製調水水源保護區沿線的開發建設,提高排放標準。建立與完善流域和水係上下遊地區互利共贏保護飲用水源的運行機製,到規劃期末,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95%以上,調水水源地水質達到相應水質功能目標要求。
繼續加強水汙染防治。實施預防與治理相結合,重點整治長江、太湖、錢塘江和城市的水汙染,控製有機汙染與湖泊富營養化。繼續實施汙染物總量控製,加強對有機毒物和一類汙染物排放總量的監控。建立點源達標排放的長效管理機製。加快經濟開發區、工業集中區汙水處理廠和城市汙水集中處理係統建設,提高汙水集中處理率,尤其是農村地區汙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建立和實施化工、醫藥、印染、造紙等重汙染行業的環境準入門檻。積極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加快發展循環經濟,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對跨省市河流進行水環境功能區劃的優化調整,加強跨界水環境功能區的協調。加快編製沿江、沿太湖、杭嘉湖及環杭州灣地區達標尾水排放出路的規劃。加快遏製長江口、環杭州灣及舟山群 島等海域生態環境的惡化趨勢,加強海岸帶生態係統的修複,製定和實施海洋排汙總量控製計劃,實施海域生態環境的綜合整治,逐步改善海域環境質量,增強海洋生態係統服務功能。到規劃期末,城市汙水集中處理率達到60%,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為70%,化學需氧量排放強度3.5千克/萬元,單位GDP水耗120立方米/萬元, 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控製在105萬噸/年,氨氮排放量控製在9.5萬噸/年,近岸海域水質好於Ⅱ類水體的比例達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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