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變更與解除概述(doc 6頁)
- 所屬分類:
- 合同知識
- 文件大小:
- 28 KB
- 下載地址:
- 相關資料:
- 合同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概述(doc 6頁)內容簡介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概述內容提要:
合同的變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後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時,由於客觀情況發生了變化,使原合同已不能履行或不應履行,經雙方當事人同意,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原合同條款進行的修改或補充。
合同的變更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講,是指合同內容和主體發生變化;從狹義上講,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從我國《合同法》的規定來看,合同的變更是指狹義的合同變更,即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而合同主體的變更則稱為合同轉讓。合同的變更應具備以下內容:
第一,須經當事人協商一致,方可變更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是變更合同的一般條件和必要前提。因為合同是在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體現。對合同進行變更將使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發生變化,任何一方均不能將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對方。未經對方同意而擅自變更合同,不僅不能對合同的另一方產生約束力,而且還可能構成違約。這裏所討論的合同變更,僅指當事人之間的協議變更,不包括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變更或撤銷因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重大誤解、顯失公平而訂立的合同的法定變更。
第二,合同的變更,是指對原合同關係的內容作某些修改或補充,是對合同內容的局部調整。例如合同標的數量增減、交貨時間、地點的改變,價款和結算方式的改變等等。合同的變更不應包括合同標的變更。標的是合同關係中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是合同的實質內容。標的變更,合同的權利義務會發生根本的改變,從而導致原合同關係的消滅。合同變更也不應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主體的變更是廣義的合同變更,指的是新的主體取代原合同關係的主體,即新的債權人、債務人代替原來的債權人債務人,但是合同的內容並沒有發生變化。對於這種變更,《合同法》將其規定在合同轉讓之中。
..............................
合同的變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後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時,由於客觀情況發生了變化,使原合同已不能履行或不應履行,經雙方當事人同意,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原合同條款進行的修改或補充。
合同的變更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講,是指合同內容和主體發生變化;從狹義上講,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從我國《合同法》的規定來看,合同的變更是指狹義的合同變更,即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而合同主體的變更則稱為合同轉讓。合同的變更應具備以下內容:
第一,須經當事人協商一致,方可變更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是變更合同的一般條件和必要前提。因為合同是在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體現。對合同進行變更將使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發生變化,任何一方均不能將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對方。未經對方同意而擅自變更合同,不僅不能對合同的另一方產生約束力,而且還可能構成違約。這裏所討論的合同變更,僅指當事人之間的協議變更,不包括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變更或撤銷因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重大誤解、顯失公平而訂立的合同的法定變更。
第二,合同的變更,是指對原合同關係的內容作某些修改或補充,是對合同內容的局部調整。例如合同標的數量增減、交貨時間、地點的改變,價款和結算方式的改變等等。合同的變更不應包括合同標的變更。標的是合同關係中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是合同的實質內容。標的變更,合同的權利義務會發生根本的改變,從而導致原合同關係的消滅。合同變更也不應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主體的變更是廣義的合同變更,指的是新的主體取代原合同關係的主體,即新的債權人、債務人代替原來的債權人債務人,但是合同的內容並沒有發生變化。對於這種變更,《合同法》將其規定在合同轉讓之中。
..............................
用戶登陸
合同知識熱門資料
合同知識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