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評級與貸款風險分類(doc 65頁)
信用評級與貸款風險分類目錄:
第一節、信用評級與信貸風險度
第二節、貸款風險分類
第三節、固定資產貸款項目評估
信用評級與貸款風險分類內容提要:
信用評級概述:
信用評級是我國經濟體製改革特別是金融體製改革、對外開放的產物,是隨著我國金融市場、證券市場的建立健全而誕生的。
1、信用評級的基本概念
信用評級是指根據債務人所在地經濟發展程度,政治穩定情況,自身經營水平並結合債務人曆史上履行債務的信用情況及其它各種必要因素,對其到期履行債務可能性給予量化的等級指標,信用評級的對象可以是國家、地區、法人、自然人等各類債務承受載體。
2、信用評級的作用
信用評級是對各類企業所負各種債務能否如約還本付息的能力和可信任程度的評估,是對債務償還風險的評價。信用評級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以定性分析為主,定量分析是定性分析的重要參考。信用評級是對被評對象未來償債風險的評價,從本質上講,信用評級是一種建立在客觀基礎上的定性判斷。
目前世界上最權威的信用評級體係是美國的“穆迪體係”,但是信用評級不能完全替代經驗判斷。
3、信用評級的原則
(1)曆史原則:對某債務人的信用等級評定是以曆史資料為依據的,它通過對各種曆史數據與因素的總結,推斷出未來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可能程度。
(2)動態原則:由於信用評級是建立在曆史數據與因素基礎上的,因此信用評級的標準與結果也是動態的,任何一套信用評級的標準與其得到的結果都有其時效性,不存在一成不變的標準與評定結果,決定被評對象的信用等級後,必須進行跟蹤評級,適時作出變更或不變更被評對象信用等級的決定。
(3)輔助原則:由於信用評級模型無法預見諸多的不可測因素,因此任何一套信用評級標準所測定的債務人情況都並非完全準確,評定結果往往也含有主觀成分,因此評級結果可以作為重要參考,但不能完全替代經驗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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