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庫存量管理工作條例(doc 2頁)
企業庫存量管理工作條例(doc 2頁)內容簡介
企業庫存量管理工作條例內容提要:
第一條 預估月用量設修定
1.用量穩定的材料由主管人員依去年的平均月用量,並參酌今年營業的銷售目標與生產計劃,若產銷計劃有重大變化(如開發或取消某一產品的生產擴建增產計劃等)應修訂月用量。
2.季節性與特殊性材料由生產管理人員於每年3、6、9、12月的25日以前,依前三個月及去年同期各月份的預計銷售量,再乘以各產品的單位用量,而設定預估月用量。
第二條 請購點設定
1.請購點——采購作業期間的需求量加上安全存量。
2.采購作業期間的需求量——采購作業期限乘以預估月用量。
3.安全存量——采購作業期間的需求量乘以25%(差異管理率)加上裝船延誤日數用量(歐、美地區15天用量,日本與東南亞地區7天用量)。
第三條 采購作業期限
由采購人員依采購作業的各階段所需日數設定,其作業流程及作業日數(公司自訂)經主管核準,送相關部門作為請購需求日及采購數量的參考。
第四條 設定請購量
1.考慮事項:采購作業期間的長短、最小包裝量、最小交通量及倉儲容量。
2.設定數量:外購材料的歐美地區每次請購三個月用量,亞洲地區為兩個月用量,內購材料則每次請購25天用量。
第五條 存量基準建立
生產管理人員將以上存量管理基準分別填入“存量基準設定表”呈總經理核準,送物料管理單位建檔。
..............................
第一條 預估月用量設修定
1.用量穩定的材料由主管人員依去年的平均月用量,並參酌今年營業的銷售目標與生產計劃,若產銷計劃有重大變化(如開發或取消某一產品的生產擴建增產計劃等)應修訂月用量。
2.季節性與特殊性材料由生產管理人員於每年3、6、9、12月的25日以前,依前三個月及去年同期各月份的預計銷售量,再乘以各產品的單位用量,而設定預估月用量。
第二條 請購點設定
1.請購點——采購作業期間的需求量加上安全存量。
2.采購作業期間的需求量——采購作業期限乘以預估月用量。
3.安全存量——采購作業期間的需求量乘以25%(差異管理率)加上裝船延誤日數用量(歐、美地區15天用量,日本與東南亞地區7天用量)。
第三條 采購作業期限
由采購人員依采購作業的各階段所需日數設定,其作業流程及作業日數(公司自訂)經主管核準,送相關部門作為請購需求日及采購數量的參考。
第四條 設定請購量
1.考慮事項:采購作業期間的長短、最小包裝量、最小交通量及倉儲容量。
2.設定數量:外購材料的歐美地區每次請購三個月用量,亞洲地區為兩個月用量,內購材料則每次請購25天用量。
第五條 存量基準建立
生產管理人員將以上存量管理基準分別填入“存量基準設定表”呈總經理核準,送物料管理單位建檔。
..............................
用戶登陸
營銷製度熱門資料
營銷製度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