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州市教職工管理辦法(doc 12頁)
萊州市教職工管理辦法目錄:
第一章 料章總則
第二章 體製與編製
第三章 聘用
第四章 考勤
第五章 考核
第六章 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與聘任
第七章 調配與交流
第八章 培訓與學習
第九章 獎懲
第十章 退休與退職
第十一章 喪葬與撫恤
第十二章 附則
萊州市教職工管理辦法內容提要:
第二十一條 學校每學年要對教職工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各單位在教體局具體指導下,結合各自實際,製定科學合理的考核方案,公開、公正、公平的做好教職工的考核工作,要充分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
第二十二條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等次。考核結果作為教職工聘任、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評先選優及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三條 嚴格執行教師職業道德“一票否決製”,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工作考核、職務評聘和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凡違反《中小學教師師德規範》,情節嚴重的,二年內不得參加職稱評聘和評先選優。
第二十四條 病假滿6個月的,不參加當年年度考核;受處分的按考核有關規定確定考核結果。
第二十五條 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評先選優,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不辦理工資晉級和工作調動手續。受聘人員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又不同意聘用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仍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單方麵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條 實行教師資格準入製度,所有教師必須取得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後才能參加專業技術職務推薦晉升和聘任。
第二十七條 參加專業技術職務推薦晉升,須參加人事部門組織的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並取得規定模塊(科目)的合格證書。有外語條件要求的,還須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取得有效成績單。
第二十八條 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結合製度。按照上級政策規定,在省規定的崗位設置數額內,認真組織做好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晉升和聘任工作。對已超過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的,要通過換聘以及競爭上崗、擇優聘任和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緩聘等辦法,逐步核減調整到規定的崗位結構比例之內;尚未達到結構比例指導標準的,根據事業發展要求和人員隊伍狀況等情況,可按一定幅度適當增補,逐年逐步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