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物業住戶管理手冊(doc 35頁)
某公司物業住戶管理手冊目錄:
1、管理處服務承諾
2、家政服務流程圖
3、業主(住戶)報修流程圖
4、業主(住戶)投訴處理流程圖
5、租戶退場手續流程圖
6、各項收費標準一覽表
7、水印長堤業主(住戶)行為道德公約
8、水印長堤消防管理規定
9、業主(住戶)消防安全責任書
10、消防檢查整改通知書
11、公共場地使用申請表
12、臨時作業動火申請表
13、水印長堤物品出入和治安管理規定
14、安全用電、用水、管道燃氣管理規定
15、水印長堤機動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16、水印長堤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17、水印長堤招牌、廣告管理規定
18、............................
某公司物業住戶管理手冊內容提要:
為保持水印長堤幹淨整潔,使業主(住戶)享有優雅舒適的生活環境,特製定本規定:
一、小區實行垃圾袋裝化,各業主(住戶)傾倒垃圾時,應係好垃圾袋放入專門設置的垃圾桶(袋)內。
二、不準亂倒垃圾、汙水、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和大小便。
三、公共場所不準亂塗畫、亂張貼、亂搭掛(如廣告、標語、橫額、傳單等),違者必須限期清理並恢複原樣。
四、飼養寵物的業主(住戶),應先向政府機關申領許可證並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寵物,不得讓寵物大聲嚎叫、傷及他人及在公共場地大小便,違者將視情節予以依法處罰。
五、嚴禁踐踏、占用綠化地,損壞、塗改建築小品。
六、不準隨意移動垃圾桶的擺放位置。
七、業主(住戶)在裝修過程中不得將裝修垃圾及廢物棄扔公共區域,不得與生活垃圾混淆,要保持環境清潔,做到一日一清。
八、保持小區安靜,不得在公眾休息時間(12:00——14:00;23:00——7:00)製造噪音影響他人休息。
根據國家建設部房屋產權管理規定和東莞市有關規定,為切實維護大部分業主(住戶)的利益,特製定本規定。
一、小區內所有業主(住戶)均無權私自在過道、綠化地、外牆壁、屋麵、天台和其他場地設立廣告牌、招牌以及懸掛條幅等。
二、任何業主(住戶)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懸掛、張貼任何招牌及廣告、貼紙等。
三、臨時占用樓宇走道、牆麵、公共場地做招牌、廣告、條幅的業主(住戶),需提前一星期向管理處提出書麵申請,三天內,管理處將給予書麵答複,在不影響消防、治安、安全及小區美觀等前提下予以批準,並按40—200元/日(平方米)交納公共場
四、地占用費。
五、凡違反以上規定內容者,按照違章裝修處理辦法進行處理,管理處將責令拆除、撤銷、修補破損、恢複原狀,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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