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服務處理方案(doc 6頁)
管理服務處理方案(doc 6頁)內容簡介
管理服務處理方案內容提要:
(一) 噪音騷擾
1. 對於施工單位可能造成噪聲騷擾的,預先對施工單位講明要求,並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預先予客戶公告施工事宜及施工計劃;
2. 保安員應留意物業四周所產生的噪音,如機器、音響、人為喧嘩等情況,均能直接影響其他客戶;
3. 任何客戶或裝修、維修施工引起噪音的來源,加以說明製止,並及時向物業部通報;
4. 當接到客戶投訴或巡檢時自行發覺,均須調查噪音的來源,加以說明製止,並及時向物業部通報;
5. 任何客戶或施工單位經多次規勸,仍拒絕停止引起噪音之工程或降低音量,應報請管理處並按規定予以處罰,必要時可報告環保監督部門;
6. 對外來人員故意聚集又騷擾引起噪音,嚴重影響客戶的,經幹預仍不改正,則應報警通知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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