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資金信托合同
集合資金信托合同內容簡介
集合資金信托合同
第一條 釋 義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 項目、本項目:指 項目。
2、 本合同或《信托合同》: 指《 資金信托合同》及對本合同的任何修訂
和補充。
3、 信托計劃或本信托計劃:指根據本合同設立的《 資金信托計劃》。
4、 信托或本信托: 指依據《信托合同》所設立的資金信托。
5、 信托資金:指委托人按《信托合同》的約定,交付給受托人的資金。
6、 信托賬戶:指受托人在 開立的信托資金專用賬戶。
7、 信托合同當事人: 指受本合同約束,根據本合同享受權利並承擔義務的法律
主體。
8、信托收入:指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收入。
9、信托淨收益:信托收入扣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可以扣除的稅費後的餘額。
10、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計劃和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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