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權操作方案(doc 5頁)
主要內容:
一、總則
二、管理機構
三、股票期權
四、認股權數量和行權價的調整
五、股票期權的贈與與持有
六、持有人服務的終止
七、公司合並與控製權轉移
八、信息披露
九、會計與稅收十、附錄
第一條 本計劃旨在為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提供—種長期激勵,從而使其利益與公司利益取得一致,並為其長期為公司服務提供一種製度性保障。
第二條 本計劃所指的股票期權是贈與管理和技術骨幹的一種權利,持有這種權利的管理和技術骨幹可以在規定時期內以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購買本公司的普通股票。
第三條 如果本計劃被新的股票期權計劃所取代,則在實施本計劃期間贈與的股票期權依然按照本計劃的規定執行實施,新計劃生效後贈與的股票期權按新計劃執行實施。
第四條 本計劃需由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準方能生效。
二、管理機構
第五條 公司董事會下設薪酬管理委員會,薪酬管理委員會是董事會下屬的
專門處理公司薪酬事項的專門委員會,是公司股票期權計劃的執行機構。
第六條 董事會有權決定薪酬管理委員會的組企業管理選,其中至少包括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管理委員會設主席一名,負責領導薪酬管理委員會。薪酬管理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為3年,可連任。董事會並有權決定終止或恢複薪酬管理委員會的職能和權限。
第七條 薪酬管理委員會下設工作組,專門負責公司所有股票期權計劃操作的有關具體事項。工作組由證券投資部、人事薪酬部和法律辦人員組成。
第八條 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
(1)製定和修改股票期權計劃,並報股東大會審核批準。
(2)製定股票期權計劃的實施細則。
(3)製定公司在經營年度和經營周期(通常包括3個經營年度)的主要經營目標、考核辦法及相應的股票期權獎勵數量。
(4)根據對經營班子、其它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幹的考核結果及股票期權計劃,製定每次股票期權贈與方案。
(5)定期向董事會報告股票期權的執行情況。
(6)根據股票期權計劃,決定期權持有人行權日程的加速或終止。
(7)對股票期權計劃的條款作出解釋。
(8)在必要時提議終止股票期權計劃。
(9)董事會授權的其它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