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製度(doc 2)
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製度(doc 2)內容簡介
一、為完善社會保障體製
二、本辦法所稱減持國有股
三、國務院代表國家統一行使國有股所有權
四、減持國有股所籌集的籌集的資金交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管理
五、國有股減持主要采取國有股存量發行的方式
六、減持國有股原則上采取市場定價方式
七、減持國有股由部際聯席會議審議實施
八、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財政部
九、部際聯席會議確定減持國有股的
十、中國證監會負責製定減持上市公司國有股的信息披露及市場監管規則
十一、建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並設立理事會
十二、國有股存量發行收入由主承銷機構在取得收入
十三、受托對基金進行運作的專業性投資管理機構必須定期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報告其經營狀況和業績
十四、部際聯席會議可以根據社會保障資金的需要和證券市場的發展狀況
十五、本辦法實施後
第一條 為完善社會保障體製,開拓社會保障資金新的籌資渠道,支持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減持國有股(包括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下同)是指向社會公眾及證券投資基金等公共投資者轉讓上市公司(包括擬上市公司,下同)國有股的行為
..............................
用戶登陸
資金管理熱門資料
資金管理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