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申報與節稅規劃(ppt 42頁)
綜所稅申報與節稅規劃內容提要: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依據現行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第三小目及第十七條之三有關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之規定,納稅義務人及與其合並報繳之配偶暨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之存款、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之利息、儲蓄性質信托資金之收益,合計全年不超過二十七萬元者,得全數扣除;超過二十七萬元者,以扣除二十七萬元為限。惟部分納稅人自認可以利用分散所得方式來規避較高稅負,但不知以不法之手段逃漏稅捐者,依所得稅法規定除應補稅外尚需處罰。
該局在查核案件時發現,甲君因持有大額現金,欲將其存入銀行孳息,但依所得稅法規定,每一申報戶全年僅有二十七萬元之利息可以扣除,為達規避稅負之目的,遂將資金七千餘萬元借用甫成年子女名義存入銀行,次年到期後領出以本人名義轉作其它用途,經該局查獲就該分散之利息所得四百餘萬元轉正,歸課補征甲君之綜合所得稅,並依所得稅法第一百十條規定處罰。
因此,該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如有利用他人或子女分散利息所得情事者,請盡速轉正,並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誠實申報,不要心存僥幸意圖規避稅負,以免被稽征機關查獲,遭補稅受罰得不償失。
去年度財政部五區國稅局呈報給財政部統計正出爐,九十二年度高所得者捐贈給政府公共設施保留地、既定道路,在今年可抵綜所稅的金額高達五百多億元,換算捐地金額達一千二百億元以上,顯示末代捐地節稅的效應,將衝擊今年的所得稅收。由於公設地實際成交價僅約為公告現值的五%到一八%,扣除土地實際取得成本後,政府的稅收損失高達四百多億元。
但財政部官員表示,土地掮客還都能因此淨賺,估計其利潤至少在二%至四%,但因為都是暗盤,沒有實際交易記錄,國家無法課稅,形成租稅大漏洞五區國稅局的統計中,北市國稅局捐地抵稅的金額最多,抵稅共達二百多億元,占了一半;其次是北區國稅局,抵稅也有一百多億元。
至於到底有多少比例的高所得者,在用這個管道節稅呢?據財稅資料中心統計,我國邊際稅率四O%(所得淨額在三百七十二萬元以)者,申報綜合所得總額為三千二百五十億元,捐地是其減少繳稅的主要方法,估計全國約有三分之一的有錢人(1200/3250=37%)利用此節稅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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