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發現財務舞弊及處理與解決(doc 31頁)
如何發現財務舞弊及處理與解決內容提要:
1.舞弊者的狡詐程度。舞弊者越狡詐,實施的舞弊行為可能越隱蔽,注冊會計師也就越難以發現。
2.串通舞弊的程度。串謀可能導致原本虛假的審計證據被注冊會計師誤認為具有說服力,因此如果舞弊涉及串謀,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更難以發現(相對於沒有涉及串謀的情形而言)。這種難度還隨著串謀的廣泛程度和精心程度的增加而加大,即牽涉麵越廣(或串謀越精心),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越難以被發現。
3.舞弊者在被審計單位的職位級別。舞弊者的職位級別越高,注冊會計師識別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所受到的阻力就越大,也就越難以發現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
4.舞弊者操縱會計記錄的頻率和範圍。雖然操縱會計記錄的頻率和範圍的確會影響到注冊會計師對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的識別,但其影響可能不像前幾項因素那麼直接。例如,舞弊者頻繁地操縱會計記錄,一種可能是被注冊會計師發現的概率增大,但也有可能是舞弊者通過頻繁實施舞弊,使其效果更具常態,也就更具隱蔽性和迷惑性。再如,被操縱的會計記錄涉及的範圍越廣(或程度越大),一種可能是被注冊會計師發現的概率增大,但也有可能是舞弊者通過對多項會計記錄的共同操縱和相互“印證”,使注冊會計師反而更難以察覺異常情況。又如,對涉及判斷(如會計估計)的項目,即使注冊會計師可能發現存在著實施舞弊的機會,也往往難以確定有關錯報是出於故意還是無意(即無法判定財務信息被操縱的程度)。
5.舞弊者操縱的每筆金額的大小。如果舞弊者將大筆金額的舞弊目標分割為多筆較小金額的錯報(並可能伴隨頻繁、均勻或無規律的舞弊行為特征),注冊會計師發現舞弊導致重大錯報的可能性通常會有所降低。
如果在完成審計工作後發現舞弊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特別是串通舞弊或偽造文件記錄導致的重大錯報,並不必然表明注冊會計師沒有遵循審計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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