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保險風險完善再保險體係(doc 15)
分散保險風險完善再保險體係(doc 15)內容簡介
由中國保監會下發的我國首部再保險法——《再保險業務管理規定》於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的出台,不僅填補了我國再保險法律法規建設的空白,完善了整個保險法律體係,而且還將進一步優化再保險業務結構,促進境內再保險市場的發展,進而從根本上夯實保險業發展的基石。
近幾年來,我國再保險市場總體呈現穩步上升的趨勢,特別是商業再保險業務增長迅速。隨著法定業務的全麵取消,2006年中國的再保險業務全麵實行商業運作,這是中國再保險市場向成熟的市場化邁進的重要標誌。與此同時,中國再保險市場結構也逐步合理。目前,國際排名前三位的慕尼黑再保險公司、瑞士再保險公司和科隆再保險公司都已在中國設立了分公司開展業務,另外還有數家境外再保險公司也正在申請設立分支機構,國內再保險市場已形成了眾多主體競爭的格局。建立多層次、市場化並具有國際競爭能力的再保險體製,是促進我國保險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石。本文從再保險的內涵、國外再保險的發展情況、國內再保險市場的問題、發展我國再保險的建議與對策四個方麵闡述了如何分散保險風險、完善再保險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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