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開發區村級工作規範化管理辦法(DOC 45頁)
經濟開發區村級工作規範化管理辦法(DOC 45頁)內容簡介
內容摘要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工作,全麵提升村級治理規範化、法製化水平,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根基和執政地位,促進農村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在全麵總結安丘市村級工作實踐的基礎上,製定本辦法。
第二編 農村黨員隊伍管理
第一章 黨員隊伍積分製管理
第一節 管理範圍
第三條 實行農村黨員隊伍積分製管理的範圍是,在村級黨組織備案登記的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和正式黨員。對年老體弱、長期患病、行動不便,造成無法正常參加組織活動、不能履行黨員義務的正式黨員,可不實行積分製管理。
第四條 對流動黨員,應注意區分開發區域內流動和域外流動兩種情況。對開發區域內的流動黨員,接受所在黨組織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的,先交由社區黨總支進行教育轉化,經教育未轉化的,應按組織處置方式進行處置;對開發區域外的流動黨員,本著符合條件和本人自願的原則,應將組織關係轉入工作地黨組織。對本人確實不願轉走或工作單位未設立黨組織,又難以正常參加村黨支部活動的流動黨員,原則上經本人同意,由開發區黨(工)委成立流動黨員黨支部,接收其黨組織關係,實行統一管理,不再接受村級黨組織的積分製管理。
..............................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工作,全麵提升村級治理規範化、法製化水平,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根基和執政地位,促進農村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在全麵總結安丘市村級工作實踐的基礎上,製定本辦法。
第二編 農村黨員隊伍管理
第一章 黨員隊伍積分製管理
第一節 管理範圍
第三條 實行農村黨員隊伍積分製管理的範圍是,在村級黨組織備案登記的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和正式黨員。對年老體弱、長期患病、行動不便,造成無法正常參加組織活動、不能履行黨員義務的正式黨員,可不實行積分製管理。
第四條 對流動黨員,應注意區分開發區域內流動和域外流動兩種情況。對開發區域內的流動黨員,接受所在黨組織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的,先交由社區黨總支進行教育轉化,經教育未轉化的,應按組織處置方式進行處置;對開發區域外的流動黨員,本著符合條件和本人自願的原則,應將組織關係轉入工作地黨組織。對本人確實不願轉走或工作單位未設立黨組織,又難以正常參加村黨支部活動的流動黨員,原則上經本人同意,由開發區黨(工)委成立流動黨員黨支部,接收其黨組織關係,實行統一管理,不再接受村級黨組織的積分製管理。
..............................
用戶登陸
工作製度熱門資料
工作製度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