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貨物保險A條款(doc 8頁)
協會貨物保險A條款(doc 8頁)內容簡介
協會貨物保險A條款內容提要:
8.1 本保險責任自貨物因運輸而從本保單所載明的倉庫或儲存處所起運時開始,在正常運輸過程中連續有效,終止於:
8.1.1 在載明的目的地交付到收貨人的或其他最後倉庫或儲存處所
8.1.2 在載明的目的地或之前交付到任何其他倉庫或儲存處所,其由被保險人用作:
8.1.2.1 正常運輸過程以外的儲存,或
8.1.2.2 分配或分派;或者
8.1.3 在最終卸貨港,被保險貨物自全部卸離海船時起滿60天
以上各項以先發生者為準。
8.2 如果在最終卸貨港卸離海船後,但在本保險終止之前,貨物被發送到非本保險承保的目的地,本保險,在依然受前述規定的終止所製約的同時,終止於貨物開始向此種其他目的地運送之時。
8.3 在被保險人不能控製的遲延、任何饒航、強製卸貨、重裝或轉載期間,以及船東或承租人行使根據運輸合同賦予的自由權產生的任何航海上的變更期間,本保險繼續有效(但須受上述規定的終止和下述第9條規定的製約)。
(運輸合同終止條款)
9. 如果由於被保險人不能控製的情況,運輸合同在載明的目的地以外的港口或地點終止,或運送在如同上述第8條規定的交付貨物前另行終止,那麼本保險也終止,但若迅速通知了保險人並在本保險有效時提出繼續承保的要求,以受保險人要求的附加保險費的製約為前提,本保險繼續有效,
9.1 直至貨物在此種港口或地點出售並交付,或者,除非另有特別約定,直至保險貨物到達此種港口或地點滿60天,二者以先發生者為準,或者
9.2 如果貨物在上述60天(或任何約定的延展期間)內被運往載明的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直至根據上述第8條的規定而終止。
12. 由於本保險承保的風險作用的結果,承保保險標的的運送在根據本保險承保的目的地以外的港口或地點終止,保險人補償被保險人卸下、儲存和發運保險標的至所承保的目的地而適當和合理遭受的額外費用。
不適用於共同海損和救助費用的本條規定,須受上述第4、5、6和7條包含的除外責任的製約,並且不包括由被保險人或其雇員的過錯、疏忽、破產或經濟困境而引起的費用。
14.1 如果對保險貨物由被保險人辦理了增加價值保險,貨物的保險價值就應視為增加至承保損失的本保險和所有增加價值保險的保險金額的總和,本保險的責任按照本保險的保險金額占此種保險金額的總和的比例計算。
索賠時被保險人須向保險人提供所有其他保險的保險金額的證據。
14.2 如果本保險是增加價值保險,應適用於下述條款:貨物的保險價值應視為等於由被保險人對貨物辦理的承保損失的原始保險和所有增加價值保險的保險金額的總和,本保險的責任按本保險的保險金額占此種保險金額的總和的比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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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本保險責任自貨物因運輸而從本保單所載明的倉庫或儲存處所起運時開始,在正常運輸過程中連續有效,終止於:
8.1.1 在載明的目的地交付到收貨人的或其他最後倉庫或儲存處所
8.1.2 在載明的目的地或之前交付到任何其他倉庫或儲存處所,其由被保險人用作:
8.1.2.1 正常運輸過程以外的儲存,或
8.1.2.2 分配或分派;或者
8.1.3 在最終卸貨港,被保險貨物自全部卸離海船時起滿60天
以上各項以先發生者為準。
8.2 如果在最終卸貨港卸離海船後,但在本保險終止之前,貨物被發送到非本保險承保的目的地,本保險,在依然受前述規定的終止所製約的同時,終止於貨物開始向此種其他目的地運送之時。
8.3 在被保險人不能控製的遲延、任何饒航、強製卸貨、重裝或轉載期間,以及船東或承租人行使根據運輸合同賦予的自由權產生的任何航海上的變更期間,本保險繼續有效(但須受上述規定的終止和下述第9條規定的製約)。
(運輸合同終止條款)
9. 如果由於被保險人不能控製的情況,運輸合同在載明的目的地以外的港口或地點終止,或運送在如同上述第8條規定的交付貨物前另行終止,那麼本保險也終止,但若迅速通知了保險人並在本保險有效時提出繼續承保的要求,以受保險人要求的附加保險費的製約為前提,本保險繼續有效,
9.1 直至貨物在此種港口或地點出售並交付,或者,除非另有特別約定,直至保險貨物到達此種港口或地點滿60天,二者以先發生者為準,或者
9.2 如果貨物在上述60天(或任何約定的延展期間)內被運往載明的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直至根據上述第8條的規定而終止。
12. 由於本保險承保的風險作用的結果,承保保險標的的運送在根據本保險承保的目的地以外的港口或地點終止,保險人補償被保險人卸下、儲存和發運保險標的至所承保的目的地而適當和合理遭受的額外費用。
不適用於共同海損和救助費用的本條規定,須受上述第4、5、6和7條包含的除外責任的製約,並且不包括由被保險人或其雇員的過錯、疏忽、破產或經濟困境而引起的費用。
14.1 如果對保險貨物由被保險人辦理了增加價值保險,貨物的保險價值就應視為增加至承保損失的本保險和所有增加價值保險的保險金額的總和,本保險的責任按照本保險的保險金額占此種保險金額的總和的比例計算。
索賠時被保險人須向保險人提供所有其他保險的保險金額的證據。
14.2 如果本保險是增加價值保險,應適用於下述條款:貨物的保險價值應視為等於由被保險人對貨物辦理的承保損失的原始保險和所有增加價值保險的保險金額的總和,本保險的責任按本保險的保險金額占此種保險金額的總和的比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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