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電器賣場布局管理規定(doc 10頁)
國美電器賣場布局管理規定(doc 10頁)內容簡介
國美電器賣場布局管理規定目錄:
1、目的
2、範圍
3、名詞解釋
4、職責
5、作業內容
6、注意事項
7、附件
國美電器賣場布局管理規定內容摘要:
1.目的:為了突出管理的專業性,明確公司品類經營的發展方向,進一步規範賣場管理標準,充分體現家電銷售專業性,現製訂麵積占比、布局原則、商品陳列、展台製作標準。
2.範圍:
2.1適用範圍:國美電器總部銷售中心賣場部;各分部賣場部
2.2發布範圍:國美電器總部各中心、各部門;各分部
3.名詞解釋
4職責
4.1銷售中心賣場部統一製定賣場布局的比例,陳列原則及展台製作標準;
4.2分部賣場部負責執行本規定;
5作業內容:
5.1麵積占比
5.1.1各品類商品麵積占比(以下均指淨陳列麵積占比)
5.1.1.1 通訊、冰洗、空調、白小四大品類麵積占比的標準分別為12%、17%、10%和15%。
5.1.1.2 電腦、數碼、AV的參考麵積占比標準分別為10%、8%、28%。
5.1.1.3 基本陳列原則:通訊、IT、數碼類商品陳列於賣場的最佳位置;空調、白小陳列於次佳位置;冰洗和AV陳列於一般位置。
5.1.1.4 為便於現場管理,原則上要求各門店將同一品類商品陳列於同一樓層。
5.1.1.5 收款台和服務收款台和服務台:設置於不易陳列商品的位置,麵積30平方米。
5.1.1.6 通道:要求店內主通道寬度不少於2-3米,不同類商品之間的通道不少於1-1.8米,同類商品展台之間的通道不少於1.2米,彩電區通道不少於2-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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