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公司與首屆大學生原創音樂會組委會關於冠名權的合作協議
三星公司與首屆大學生原創音樂會組委會關於冠名權的合作協議內容簡介
三星公司與首屆大學生原創音樂會組委會
關於冠名權的合作協議
甲方:****首屆大學生原創音樂會組委會
地址:北京大學燕東園38號樓一單元五層113房間
郵編:100871
乙方:
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對首屆大學生原創音樂節的有關合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1、甲乙雙方應該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在本協議中所作的承諾和解決關於協議所引發的爭議。
2、甲方授予乙方本屆大學生原創音樂會的冠名權,乙方享有冠名以後各屆大學生原創音樂的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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