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合同方麵的問題(doc 17頁)
有關勞動合同方麵的問題(doc 17頁)內容簡介
有關勞動合同方麵的問題目錄:
1.勞動者在什麼情況下有權獲得經濟補償?
2.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遵循哪些原則?
3.職工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有無時限要求?
4.試用期長短應如何掌握?
5.開除和除名有什麼區別?
6.勞動者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7.什麼叫試用期?與哪些職工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或不需要約定試用期?
8.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如何約定見習期和試用期?
9.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如何給予經濟補償?
10.在什麼情況下勞動合同終止?
11.勞動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如何給予經濟補償?
12.什麼叫醫療期?
1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如何給予經濟補償?
14.變更勞動合同不能達成協議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如何給予經濟補償?
15.醫療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16.經濟性裁員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如何給予經濟補償?
17.醫療期是否屆滿如何計算?
18.終止勞動合同是否計發經濟補償金?
19.病休期間遇到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是否扣除?
20.職工非因工致殘或患難以治療疾病醫療期內醫療終結怎麼辦?
2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簽訂幾次合同,能否在後麵的合同期內處理前麵合同期內的勞動者違紀行為?
22.經濟補償金中月工資標準如何確定?
23.事實勞動關係主體間發生爭議如何處理?
24.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加班工資的,如何補償和賠償?
25.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如何補償和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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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者在什麼情況下有權獲得經濟補償?
2.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遵循哪些原則?
3.職工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有無時限要求?
4.試用期長短應如何掌握?
5.開除和除名有什麼區別?
6.勞動者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7.什麼叫試用期?與哪些職工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或不需要約定試用期?
8.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如何約定見習期和試用期?
9.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如何給予經濟補償?
10.在什麼情況下勞動合同終止?
11.勞動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如何給予經濟補償?
12.什麼叫醫療期?
1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如何給予經濟補償?
14.變更勞動合同不能達成協議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如何給予經濟補償?
15.醫療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16.經濟性裁員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如何給予經濟補償?
17.醫療期是否屆滿如何計算?
18.終止勞動合同是否計發經濟補償金?
19.病休期間遇到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是否扣除?
20.職工非因工致殘或患難以治療疾病醫療期內醫療終結怎麼辦?
2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簽訂幾次合同,能否在後麵的合同期內處理前麵合同期內的勞動者違紀行為?
22.經濟補償金中月工資標準如何確定?
23.事實勞動關係主體間發生爭議如何處理?
24.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加班工資的,如何補償和賠償?
25.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如何補償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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