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銀行業務中的財務會計運用管理(ppt 79頁)
投資銀行業務中的財務會計運用管理目錄:
一、發行業務審核標準中的相關財務會計要求
二、《編報規則第15號---公開發行證券公司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
三、《編報規則第9號----淨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要求》
四、非經常性損益的定義、內容及披露要求
五、中國證監會新會計準則相關信息披露要求
六、新舊會計準則過渡期間比較財務會計信息的編製和披露
七、上市公司聘用、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要求,上市公司支付會計師事務所報酬及其披露要求
八、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及其涉及事項的處理
九、上市公司資產評估的相關規定
投資銀行業務中的財務會計運用管理內容提要:
上市公司資產評估的相關規定
發行人在設立時以及在報告期內進行資產評估並據以進行帳務調整的,發行人應扼要披露上述資產評估所履行的程序和采用的評估方法,資產評估前的帳麵值、評估值及增減情況,對增減變化超過30%的,應說明原因。
對公司根據資產評估結果進行帳務調整的合規性進行審核,應區分公司設立方式及其資產評估的目的來判斷公司根據資產評估結果進行帳務調整是否符合《公司法》及相關的財務會計法規。
國有企業改建的股份有限公司或國有大中型企業作為主要發起人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規定應根據資產評估結果可以進行帳務調整,且可以連續計算以前年度經營業績。
新設股份有限公司可在資產評估結果基礎上協商確定投入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的價值,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但按《公司法》規定應在股份有限公司開業三年以上方可申請發行新股上市。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資產評估結果不應進行帳務調整。如進行了帳務調整的,則應將其視同為新設股份公司。
證監發行字[某]131號文的要求,某年9月22日以後設立的擬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設立時需要資產評估並據以進行帳務調整的,應聘請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承擔評估業務。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聘請的審計機構與設立時聘請的資產評估機構不能為同一家中介機構。本次發行需進行資產評估的, 聘請的資產評估機構與審計機構也不能為同一家中介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