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規程實用培訓講義(ppt 80頁)
執業規程實用培訓講義目錄:
一、 期初餘額
二、 會計政策變更審計
三、 會計差錯更正審計
四、 會計估計審計
五、 債務重組審計
六、 非貨幣性交易審計
七、 財務承諾審計
八、 或有事項審計
九、 期後事項審計
十、 關聯方及其交易的審計
十一、 持續經營審計
執業規程實用培訓講義內容提要:
期初餘額的含義與審計目標:
含義
所謂期初餘額,是指注冊會計師首次接受委托時,所審會計期間期初已存在的餘額。
首次接受委托的定義:是指會計師事務所在對被審計單位上期會計報表未經獨立審計,或由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這兩種情況下接受的審計委托。本執業規程對期初餘額所設計的審計程序主要是針對首次接受委托而言,隻有第12項和第52項適用於連續接受委托的情形。
期初餘額審計目標
期初餘額審計程序:
比較與分析被審計單位所采用的會計政策
了解和分析上期會計報表的審計情況
若通過實施上述審計程序仍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或前期會計報表未經審計,注冊會計師應對期初餘額實施以下審計程序
初次接受國有企業委托,如前期會計報表未經審計,應盡可能獲取其管轄財政機關對該會計報表的批複
通過實施上述審計程序,形成對期初餘額的審計結論,並確定其對本期審計意見類型的影響
了解和分析上期會計報表的審計情況:
如果上期會計報表已經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則注冊會計師應首先考慮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及獨立性
如果對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及獨立性感到滿意,注冊會計師應在征得被審計單位同意時,與前任注冊會計師聯係,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底稿。前任注冊會計師應當提供必要的協助。查閱的內容一般僅限於對本期審計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如上一年度審計計劃及總結、審計報告、調整事項彙總表、未調整事項彙總表、管理建議書等
如果前任注冊會計師現具了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後任注冊會計師應特別關注其原因及結果,並考慮對本期會計報表的影響。通過與前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對期初餘額實施審計後,後任注冊會計師應獲取以下審計證據,並形成相應的審計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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