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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信息係統環境下的審計準則(doc 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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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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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料:
計算機信息, 信息係統, 環境, 審計準則
計算機信息係統環境下的審計準則(doc 4頁)內容簡介

計算機信息係統環境下的審計準則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一般原則
第三章 審計計劃
第四章 內部控製研究、評價與風險評估
第五章 審計程序
第六章 附則

計算機信息係統環境下的審計準則內容提要:
第一條 為了規範注冊會計師在計算機信息係統環境下執行會計報表審計業務,明確工作要求,保證執 業質量,根據《獨立審計基本準則》,製定本準則。
第二條 本準則所稱計算機信息係統環境,是指注冊會計師審計的重要會計信息由計算機處理生成的情 形。
第三條 注冊會計師在計算機信息係統環境下執行會計報表審計以外的其他審計業務,除有特定要求者 外,應當參照本準則辦理。
第四條 注冊會計師在計算機信息係統環境下執行會計報表審計業務,應當考慮其對審計的影響,但不 應改變審計目的和範圍。
第五條 注冊會計師應充分關注計算機信息係統環境對被審計單位會計信息及內部控製的影響,並考慮 對審計工作的以下方麵可能產生的影響:
(一)了解內部控製的程序;
(二)對固有風險及控製風險的考慮;
(三)符合性測試及實質性測試程序的設計與執行。
第六條 注冊會計師應當充分了解計算機信息係統,以計劃、指導、監督和複核審計工作。
第七條 注冊會計師在計算機信息係統環境下執行會計報表審計業務,應當考慮是否需要計算機信息係 統方麵的專門技能,必要時,可利用專家工作。
注冊會計師利用專家工作時,應當遵循《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2號利用專家的工作》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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