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業務處理程序(doc 3頁)
出納業務處理程序(doc 3頁)內容簡介
出納業務處理程序內容簡介:
□ 收款程序
出納部門收入現金,須憑現金收入傳票(包括視同現金收入傳票的各項憑證)收款,其程序為:
1.應根據現金收入傳票點收現款,鑒定現鈔的真偽無誤後,即在現金收入傳票加蓋“收款日戳”及“分號”(收入傳票之分號每日自第一號依序編列)並蓋私章。
2.如需簽發或發還信托單或各種憑證時,應於傳票下端製票員編號處登記“號碼牌”號數(號碼牌應與傳票加蓋騎縫私章)後,將“號碼牌”(簽發信托單時以收入傳票第二聯代替號碼牌)交給顧客憑向原經辦部門領取所需憑證。
3.將收款後的傳票依序登記於:
(1)現金收入帳。
(2)現金收入日記帳後,傳票及附件遞交有關部門辦理。各有關部門辦妥手續後,按傳票所記號碼呼號收回“號碼牌”(應注意有無塗改),憑此交付信托單或憑證等。
□ 付款程序
出納部門付出現金,須憑現金支出傳票(包括視同現金支票傳票的各項付款憑證)辦理。
1.凡付款傳票,均須依照程序先由經辦員、會計人員及各級主管人員核章後始得付款。
2.出納員支付款項時,須先查明傳票的核章具備後在傳票編列“分號”(每日自第一號依序編列)依序登記於:
(1)現金支出帳。
(2)現金支出日記帳。
3.在傳票及附件的憑證上加蓋“付款日戳”及私章後,點檢款項,按傳票左端所記號碼呼號,向客戶收回“號碼牌”(應注意號碼有無塗改)並詢明金額無誤後,即照付現款(包括支票)。
4.凡本公司簽發的支票應以記名式為原則,支票經主管簽蓋印鑒後,均應經會計及出納員副署。
□ 出納事務
(一)券幣的整理:
1.收入各項券幣的整理均應湊成整數後封紮,其方法如下:
(1)各種麵額的券幣均應分別整理,同一麵額每100張為1紮,每10紮為1捆。
(2)每紮應用紙簽條封,每捆應加貼封,注明年月日。
(3)同一麵額未滿100張的鈔券,得以50張折摺封紮。
(4)各紮各捆經收人員應加蓋私章。
(5)各種硬幣,同一麵額每50枚為1卷,每1000枚為1袋,各卷名袋須如蓋經收人員私章。
2.經手點鈔人員對其所簽封的券幣負責。顧客以當麵點清為限,鈔票一經離櫃,所有封簽即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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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程序
出納部門收入現金,須憑現金收入傳票(包括視同現金收入傳票的各項憑證)收款,其程序為:
1.應根據現金收入傳票點收現款,鑒定現鈔的真偽無誤後,即在現金收入傳票加蓋“收款日戳”及“分號”(收入傳票之分號每日自第一號依序編列)並蓋私章。
2.如需簽發或發還信托單或各種憑證時,應於傳票下端製票員編號處登記“號碼牌”號數(號碼牌應與傳票加蓋騎縫私章)後,將“號碼牌”(簽發信托單時以收入傳票第二聯代替號碼牌)交給顧客憑向原經辦部門領取所需憑證。
3.將收款後的傳票依序登記於:
(1)現金收入帳。
(2)現金收入日記帳後,傳票及附件遞交有關部門辦理。各有關部門辦妥手續後,按傳票所記號碼呼號收回“號碼牌”(應注意有無塗改),憑此交付信托單或憑證等。
□ 付款程序
出納部門付出現金,須憑現金支出傳票(包括視同現金支票傳票的各項付款憑證)辦理。
1.凡付款傳票,均須依照程序先由經辦員、會計人員及各級主管人員核章後始得付款。
2.出納員支付款項時,須先查明傳票的核章具備後在傳票編列“分號”(每日自第一號依序編列)依序登記於:
(1)現金支出帳。
(2)現金支出日記帳。
3.在傳票及附件的憑證上加蓋“付款日戳”及私章後,點檢款項,按傳票左端所記號碼呼號,向客戶收回“號碼牌”(應注意號碼有無塗改)並詢明金額無誤後,即照付現款(包括支票)。
4.凡本公司簽發的支票應以記名式為原則,支票經主管簽蓋印鑒後,均應經會計及出納員副署。
□ 出納事務
(一)券幣的整理:
1.收入各項券幣的整理均應湊成整數後封紮,其方法如下:
(1)各種麵額的券幣均應分別整理,同一麵額每100張為1紮,每10紮為1捆。
(2)每紮應用紙簽條封,每捆應加貼封,注明年月日。
(3)同一麵額未滿100張的鈔券,得以50張折摺封紮。
(4)各紮各捆經收人員應加蓋私章。
(5)各種硬幣,同一麵額每50枚為1卷,每1000枚為1袋,各卷名袋須如蓋經收人員私章。
2.經手點鈔人員對其所簽封的券幣負責。顧客以當麵點清為限,鈔票一經離櫃,所有封簽即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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