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玩市場發展現狀管理知識分析(DOC 8頁)
我國古玩市場發展現狀管理知識分析(DOC 8頁)目錄:
一、我國古玩市場的發展曆史
二、對古玩市場發展現狀的研究
三、我國古玩市場發展所麵臨的問題
四、總結
我國古玩市場發展現狀管理知識分析(DOC 8頁)簡介:
(一)、我國古玩市場發展定位不明確
由於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古玩市場的複興帶有很人的自發性,從一開始就沒有明確的定位。
最初,它隻是什麼都賣的自由市場的一小部分;自立門戶以後,有人稱為它舊貨市場,有人稱它為藝術品市場,也有人稱它為文化市場,自然,也有如謝、任一位先生一樣把它們等同改革開放以前山國家調撥文物進入流通領域的“文物市場”的。如果認真考察,人們就會發現,似乎哪個稱謂都與它們的實際狀況不符。說它們是舊貨市場,但其中卻有不少新貨;說它是藝術品市場,其間多數賣品隻能是“玩意”或“物件”,遠達不至已“藝術品”的檔次;至於說“文化市場”,明顯是一種無可奈何的稱謂。硬要把它們納入過去已有固定規範的“文物市場”,顯然隻是為了便於封殺而已。
由於定位的不明確,首先遇到的一人實際問題就是合法經營的執照到底找哪個部門去批。因此,不少地攤市場都是存在了多年才曆經艱辛取得合法經營執照的。如潘家園舊貨市場,早在80年代中期就出現了,自到90年代中期才正式取得合法地位。
接踵而來是就是管理問題。現在參與這類市場管理的一般是工商部門,山文物部門監管。工商管理在這裏較為明確,文物管理在這是就遇到了很人麻煩。一是這裏出售的貨物,確確實實絕人部分不是文物;二是售貨的攤主絕大部分都不清楚他出售的東西在不在文物之列,購貨的買主也是人多數不分真假的。所謂“瞎買瞎賣”的確是比較普遍的真實。也就是說,這裏進行的買賣,並不具有明確的 “買賣文物”的特點,很難從汪洋人海的市場中找到文物法規的執法點。另外,文物管理部門也隻能從文物的保護與流通角度製定一些管理辦法(如資質要求,從業人員中的專家人數要求等等),這些辦法對於過去那類以“買賣文物”為明確特征的文物商店是可行的,對絕人多數特征不明確的商家就無法執行了。這種管理現狀是需要改變的。但改變的辦法不應當是簡單化的封殺市場。應當根據已經變化了現賣隋況,子找新的解決辦法。對此,高起祥提出一些建議:
一、正式把古玩行業定位為可以經營出售除國家文物和出上文物之外的各類舊物的行業。
二、正式將現存的古玩、舊貨及現代工藝品、仿製品雜亂的市場統稱為“古玩市場”。明示這一市場可以有地攤、店鋪和拍賣公司等經營形態。
三、明示各種經營形態的經營特征和不同的管理辦法。有針對性地進行分層管理。
四、加快建立和完善各地的古玩行業協會,形成行業自律機製,以補行政管理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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