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外地人才實施細則(doc 14頁)
招聘外地人才實施細則(doc 14頁)內容簡介
第一節、 北京市頒布招聘外地人才實施細則
第二節、 北京市鼓勵留學人員來京創業的若幹規定
第三節、 北京市關於外企聘用中國雇員規定
第四節、 北京市人才市場管理條例
第五節、 北京市人才市場中介服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六節、 北京市人才招聘管理辦法
第七節、 北京市人才招聘洽談會管理辦法
第八節、 北京市引進人才和辦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證》的暫行辦法
第九節、 來京投資私企人員辦理北京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公布
第一節、 北京市頒布招聘外地人才實施細則
北京晨報訊 近日,北京市頒布了《北京市招聘外地人才實施細則》。
北京市用人單位招聘外地人才,以及外地進京應聘的人才適用該細則。外地人才是指外地來京受聘從事科技、文教、經貿等工作、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曆,人事關係和常住戶口不在本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據了解,如用人單位所需人才本市不能滿足需要時,經本市人才市場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可招聘外地人才。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材料供審核:1、書麵申請(申請中應寫明單位性質、主要業務、確需招聘外地人才的理由、招聘的專業、職位、數量、聘用期限、待遇、招聘地區及招聘方式等);2、證明用人單位法人資格的有效文件;3、聘用合同樣本。人才市場管理部門根據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於7日內核發《北京市招聘外地人才批準書》(以下簡稱《批準書》)。
用人單位持《批準書》到外地招聘人才,必須經當地人才市場管理部門批準。在本市刊播招聘啟事的,按《管理辦法》的規定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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