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廣場規劃設計原則(doc 6頁)
城市廣場規劃設計原則(doc 6頁)內容簡介
城市廣場規劃設計原則內容提要:
以人為本原則
一個聚居地是否適宜,主要是指公共空間和當時的城市肌理是否與其居民的行為習慣相符,即是否與市民在行為空間和行為軌跡中活動和形式相符。個人對“適宜”的感覺就是“好用”,即是一種用起來得心應手、充分而適意。城市廣場的使用應充分體現對“人”的關懷,古典的廣場一般沒有綠地,以硬地或建築為主;現代廣場則出現大片的綠地,並通過巧妙的設施配置和交通,豎向組織,實現廣場的“可達性”和“可留性”,強化廣場作為公眾中心“場所”精神。現代廣場的規劃設計以“人”為主體,體現“人性化”,其使用進一步貼近人的生活。比如廣場要有足夠的鋪裝硬地供人活動,廣場中需有坐凳、飲水器、公廁、電話亭、小售貨亭等服務設施,廣場的小品、綠化、物體等均應以“人”為中心,時時體現為“人”服務的宗旨,處處符合人體的尺度。
地方特色原則
城市廣場的地方特色既包括自然特色,也包括其社會特色。
首先城市廣場應突出其地方社會特色,即人文特性和曆史特性。城市廣場建設應承繼城市當地本身的曆史文脈,適應地方風情民俗文化,突出地方建築藝術特色,有利於開展地方特色的民間活動,避免千城一麵、似曾相識之感,增強廣場的凝聚力和城市旅遊吸引力。如濟南泉城廣場,代表的是齊魯文化,體現的是“山、泉、湖、河”的泉城特色。廣東新會市岡州廣場營造的是僑鄉建築文化的傳統特色。西安的鍾鼓樓廣場,注重把握曆史的文脈,整個廣場以連接鍾樓、鼓樓,襯托鍾鼓樓為基本使命,並把廣場與鍾樓、鼓樓有機結合起來,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
..............................
用戶登陸
城市規劃熱門資料
城市規劃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