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大學創新實踐學分實施製度(doc 17頁)
廣西大學創新實踐學分實施製度(doc 17頁)內容簡介
廣西大學創新實踐學分實施製度內容提要:
第一條 為更好地激發學生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培養學生自主創新意識,增強學生實踐能力,提高我校本科生的綜合素質,特設立創新實踐學分。
第二條 創新實踐學分是指全日製本科生在校期間,參加第一課堂外的各類活動,取得具有一定創新意義的智力勞動成果或其他優秀成果,經學校評定獲得的學分,由“科研學分”、“學科競賽學分”、“技能學分”、“社會實踐學分”和“創業實踐學分”構成。
“科研學分”是指主持或參與科學研究項目、公開發表學術論著、研究成果獲獎、獲國家專利等所獲得的相應學分。
“學科競賽學分”是指參加學科競賽、科技活動、文藝表演等,獲校級及以上獎勵所獲得的相應學分。
“技能學分”是指通過培訓或考試獲得各類技能或資格證書而獲得的相應學分。
“社會實踐學分”是指通過參加各類社會實踐、調查、誌願者服務等活動獲獎、寫出較高質量的調查報告或研究論文,經審核、認定而獲得的學分。
“創業實踐學分”是指學生注冊公司、工作室、事務所等並成功經營達到一定時間,或是參加其他創業活動,經審核、認定而獲得的學分。
第三條 學校所有創新實踐類活動所產生的學分均以《創新實踐》課程的形式予以記載。從2008級本科生起,學生須修滿2個創新實踐學分才能符合畢業學分要求。
第四條 學院各專業設《創新實踐》任課教師一名,負責對學生創新實踐學分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認定和錄入成績。該教師在學生畢業學年第一學期結束前完成相關工作,按36標準學時計算工作量。
第五條 各學院教學秘書在學生畢業學年第一學期的專業教學計劃中設置《創新實踐》課程,並在計劃任務安排中確定任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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