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工具領用管理規範(doc 1頁)
工程部工具領用管理規範(doc 1頁)內容簡介
工程部工具領用管理規範內容提要:
1. 機、電維修組員工,每人可領用一套個人常用工具。
2. 各崗位需用專用工具和公用工具,應由督導開列清單,並負責領用保管(包括一套常用工具。)
3. 貴重工具、儀器、儀表應由督導負責借用、保管。
4. 工具室應不定期對各班組的專用、公用工具進行抽查、核對,如發現缺損應酌情處理。
5. 個人工具如有使用損壞,原則上應以舊換新;如有遺失,使用滿一年的應作原價的50%賠償,貴重工具當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
6. 工具一律不得帶出酒店,若遇特殊情況,須經工程經理批準後方可借離酒店,並應按照酒店有關規定辦理出入手續,如有損壞,當全價賠償。
7. 除以上各崗位領用工具外,其餘工具應由工程部工具室負責保管,並負責對外借用,所借的工具須當日歸還,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向值班室說明情況,並辦理續借手續。
8. 工具室鑰匙夜間應由值班負責保管,夜間領用應在值班室辦理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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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機、電維修組員工,每人可領用一套個人常用工具。
2. 各崗位需用專用工具和公用工具,應由督導開列清單,並負責領用保管(包括一套常用工具。)
3. 貴重工具、儀器、儀表應由督導負責借用、保管。
4. 工具室應不定期對各班組的專用、公用工具進行抽查、核對,如發現缺損應酌情處理。
5. 個人工具如有使用損壞,原則上應以舊換新;如有遺失,使用滿一年的應作原價的50%賠償,貴重工具當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
6. 工具一律不得帶出酒店,若遇特殊情況,須經工程經理批準後方可借離酒店,並應按照酒店有關規定辦理出入手續,如有損壞,當全價賠償。
7. 除以上各崗位領用工具外,其餘工具應由工程部工具室負責保管,並負責對外借用,所借的工具須當日歸還,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向值班室說明情況,並辦理續借手續。
8. 工具室鑰匙夜間應由值班負責保管,夜間領用應在值班室辦理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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