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18luck新利全站下载 >> 行業分類>> 建築工程管理>> 工程設計>> 資料信息

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製深度規定總則(doc 39頁)

所屬分類:
工程設計
文件大小:
146 KB
下載地址:
相關資料:
建築工程, 工程設計, 設計文件, 文件編製, 度規
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製深度規定總則(doc 39頁)內容簡介
1 總則
  1.0.1 為加強對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製工作的管理,保證各階段設計文件的質量和完整性,特製定本規定。
  1.0.2 本規定適用於民用建築工程設計;對於一般工業建築(房屋部分)工程設計,設計文件編製深度除應滿足本規定適用的要求外,尚應符合有關行業標準的規定。
  注:工業項目設計文件的編製應根據工程性質執行有關行業標準的規定。
  1.0.3 民用建築工程一般應分為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對於技術要求簡單的民用建築工程,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並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設計的約定,可在方案設計審批後直接進入施工圖設計。
  1.0.4 各階段設計文件編製深度應按以下原則進行(具體應執行第2、3、4章條款):
  1 方案設計文件,應滿足編製初步設計文件的需要;
  注:對於投標方案,設計文件深度應滿足標書要求;若標書無明確要求,設計文件深度可參照本規定的有關條款。
  2 初步設計文件,應滿足編製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圖設計文件,應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製作和施工的需要。對於將項目分別發包給幾個設計單位或實施設計分包的情況,設計文件相互關聯處的深度應當滿足各承包或分包單位設計的需要。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