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交通執法人員應知應會知識點(PPT 41頁)
某省交通執法人員應知應會知識點(PPT 41頁)內容簡介
一、當前,最新的治超政策有哪些?
答:一是公安或交通的執法人員均可在固定檢測站引導車輛。
二是公安部門單獨處罰或扣分,交通部門負責稱重檢測並監督消除違法狀態,
不得重複處罰。三是流動治超必須公安、交通聯合執法,
交通執法人員不單獨上路檢查超限超載貨運車輛。
四是交通部門的治超重心在源頭監管。五是要配備和使用執法記錄儀,
實現執法全過程記錄。六是在裝載源頭和非現場執法等處罰時必須實施罰繳分離等。
二、“一超四罰”的概念是什麼?
答:公安部門和交通部門在執法中發現超限超載車輛,
除依法責令卸載並處罰記分外,應將有關信息抄送運管部門
,由運管部門依法對貨運車輛和駕駛人、運輸企業實施處罰。
並由交通運輸執法機構依法對貨運場所經營者實施處罰。
三、信息抄告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違法超限運輸案件處理完畢後,必須在7個工作日完成信息抄告。
主要內容一是車輛的號牌號碼、車型、車輛所屬企業、道路運輸證號信息;
二是駕駛人的姓名、駕駛人從業資格證編號、駕駛人所屬企業信息;
三是貨運源頭單位、貨物裝載單信息;四是行政處罰決定書信息;
五是與案件相關的其他資料信息。
..............................
答:一是公安或交通的執法人員均可在固定檢測站引導車輛。
二是公安部門單獨處罰或扣分,交通部門負責稱重檢測並監督消除違法狀態,
不得重複處罰。三是流動治超必須公安、交通聯合執法,
交通執法人員不單獨上路檢查超限超載貨運車輛。
四是交通部門的治超重心在源頭監管。五是要配備和使用執法記錄儀,
實現執法全過程記錄。六是在裝載源頭和非現場執法等處罰時必須實施罰繳分離等。
二、“一超四罰”的概念是什麼?
答:公安部門和交通部門在執法中發現超限超載車輛,
除依法責令卸載並處罰記分外,應將有關信息抄送運管部門
,由運管部門依法對貨運車輛和駕駛人、運輸企業實施處罰。
並由交通運輸執法機構依法對貨運場所經營者實施處罰。
三、信息抄告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違法超限運輸案件處理完畢後,必須在7個工作日完成信息抄告。
主要內容一是車輛的號牌號碼、車型、車輛所屬企業、道路運輸證號信息;
二是駕駛人的姓名、駕駛人從業資格證編號、駕駛人所屬企業信息;
三是貨運源頭單位、貨物裝載單信息;四是行政處罰決定書信息;
五是與案件相關的其他資料信息。
..............................
用戶登陸
交通運輸熱門資料
交通運輸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