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環評報告表培訓資料(doc 64頁)
醫院環評報告表培訓資料(doc 64頁)內容簡介
內容摘要
工程規模及內容
一、項目建設的由來
為了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服務需要,該院擬投資500萬元,在江安縣水清鎮水井街(項目地理位置圖見附圖1),開展“江安健民醫院”工程:新建1棟大樓,占地麵積400m2,設置床位75張,預計門診人數最多為30人/天。醫院主要設置內科、外科、婦產科、中醫科、醫學檢驗科等,醫院的主要功能為門診,服務3km2內約3萬人。項目已於2014年8月進行了動工,並於2014年11月完成了施工,目前該項目已經建成,本項目屬於補辦環評。
2016年4月7日,江安縣江安健民醫院取得了醫療機構執業資格(見附件),同時取得了江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的床位數證明文件(見附件),登記號為“PDY00529X51152317A1002”,明確了江安縣健民醫院屬於營利性綜合醫院,擁有75張床位。根據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函(環辦函[2015]389號)《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違法項目責任追究的通知》,該公司此行為已構成“未批先建”。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清理整頓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5]90號)等相關文件要求,本項目已構成未批先建,其性質屬於2015年1月1日以前建成投產的未批先建項目,符合產業政策及相關規劃、汙染物達標排放、重點汙染物排放符合總量控製要求、環境風險可控的,應加快補辦環評手續,屬於該通知中規定的“規範一批”範圍。因此本次評價為補做環評。鑒於該單位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接受了行政處罰,為此懇請江安縣環境保護局受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本項目在施工期、營運期將產生一定的環境汙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以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保部令第44號)的要求,本項目應編製環境影響報告表。本項目施工期已經結束,在本次環評中將對施工期進行回顧性分析。
為此,江安健民醫院特委托湖南景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擔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後,立即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工程場址及其周圍環境進行了詳盡的實地勘查和相關資料的收集、核實與分析工作,在此基礎上,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所規定的原則、方法、內容及要求,編製了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供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現場勘查時,本項目已經改建完成。根據2015年10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印發四川省清理整頓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5]90號)”,要求進行全麵清理整頓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本項目符合國家現行產業政策及相關規劃、汙染物可達標排放、重點汙染物排放符合總量控製要求且環境風險可控。由於本項目已經改建完成,因此,本項目屬具備補辦環評審批手續的建設項目。在補辦環評編製過程中得到了江安縣環境保護局大力支持和協助。在此,一並致以衷心的感謝。
二、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項目為綜合醫院項目,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3年2月16日第21號令)《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本項目屬於其中的“鼓勵類”中第三十六項“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服務業”的第29條“醫療衛生服務設施建設”內容。
2016年4月7日,江安縣江安健民醫院取得了醫療機構執業資格(見附件),同時取得了江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的床位數證明文件(見附件),登記號為“PDY00529X51152317A1002”,明確了江安縣健民醫院屬於營利性綜合醫院,擁有75張床位。
綜上所述,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及地方現行的產業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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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規模及內容
一、項目建設的由來
為了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服務需要,該院擬投資500萬元,在江安縣水清鎮水井街(項目地理位置圖見附圖1),開展“江安健民醫院”工程:新建1棟大樓,占地麵積400m2,設置床位75張,預計門診人數最多為30人/天。醫院主要設置內科、外科、婦產科、中醫科、醫學檢驗科等,醫院的主要功能為門診,服務3km2內約3萬人。項目已於2014年8月進行了動工,並於2014年11月完成了施工,目前該項目已經建成,本項目屬於補辦環評。
2016年4月7日,江安縣江安健民醫院取得了醫療機構執業資格(見附件),同時取得了江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的床位數證明文件(見附件),登記號為“PDY00529X51152317A1002”,明確了江安縣健民醫院屬於營利性綜合醫院,擁有75張床位。根據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函(環辦函[2015]389號)《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違法項目責任追究的通知》,該公司此行為已構成“未批先建”。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清理整頓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5]90號)等相關文件要求,本項目已構成未批先建,其性質屬於2015年1月1日以前建成投產的未批先建項目,符合產業政策及相關規劃、汙染物達標排放、重點汙染物排放符合總量控製要求、環境風險可控的,應加快補辦環評手續,屬於該通知中規定的“規範一批”範圍。因此本次評價為補做環評。鑒於該單位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接受了行政處罰,為此懇請江安縣環境保護局受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本項目在施工期、營運期將產生一定的環境汙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以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保部令第44號)的要求,本項目應編製環境影響報告表。本項目施工期已經結束,在本次環評中將對施工期進行回顧性分析。
為此,江安健民醫院特委托湖南景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擔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後,立即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工程場址及其周圍環境進行了詳盡的實地勘查和相關資料的收集、核實與分析工作,在此基礎上,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所規定的原則、方法、內容及要求,編製了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供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現場勘查時,本項目已經改建完成。根據2015年10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印發四川省清理整頓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5]90號)”,要求進行全麵清理整頓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本項目符合國家現行產業政策及相關規劃、汙染物可達標排放、重點汙染物排放符合總量控製要求且環境風險可控。由於本項目已經改建完成,因此,本項目屬具備補辦環評審批手續的建設項目。在補辦環評編製過程中得到了江安縣環境保護局大力支持和協助。在此,一並致以衷心的感謝。
二、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項目為綜合醫院項目,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3年2月16日第21號令)《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本項目屬於其中的“鼓勵類”中第三十六項“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服務業”的第29條“醫療衛生服務設施建設”內容。
2016年4月7日,江安縣江安健民醫院取得了醫療機構執業資格(見附件),同時取得了江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的床位數證明文件(見附件),登記號為“PDY00529X51152317A1002”,明確了江安縣健民醫院屬於營利性綜合醫院,擁有75張床位。
綜上所述,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及地方現行的產業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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