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編FIDIC合同條件應用中的幾個實踐性問題(doc 8頁)
新編FIDIC合同條件應用中的幾個實踐性問題(doc 8頁)內容簡介
FIDIC合同條件應用中的幾個實踐性問題內容提要:
新編(一)新編與舊版的FIDIC合同條件的選擇
新編FIDIC格式合同之一是《施工合同條件》。《施工合同條件》用於由雇主或其他代表工程師設計的建築或工程項目。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提出的設計進行工程施工,但該工程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設計的土木、機械、電氣和構築物的某些部分。《施工合同條件》由通用條件、專用條件編寫指南投標函、合同協議書和爭端裁決協議書格式構成。通用條件20條(共158款,款及下所設的項略)分別是:1、一般規定;2、雇主;3、工程師;4、承包商;5、指定的分包商;6、員工;7、生產設備、材料和工藝;8、開工、延誤和暫停;9、竣工試驗;10、雇主的接收;11、缺陷責任;12、測量和估價;13、變更和調整;14、合同價格和付款;15、由雇主終止;16、由承包商暫停和終止;17、風險與職責;18、保險;19、不可抗力;20、索賠、爭端和仲裁。附錄,爭端裁決協議書一般條件。《施工合同條件》專用條件也分為20條,是為通用條件的編寫人給出備選條款,是對通用條件的修改和補充。此外專用條件附件有專用的公司擔保函,投標擔保函,履約擔保函——擔保保證,預付款保函,保留金保函,雇主支付保函的範例格式。《施工合同條件》第三部分是投標函,合同協議書和爭端裁決協議書格式。與新編相對應的是1988年編譯的舊版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應用指南》(即第四版紅皮書),紅皮書第一部分由通用條件72條183款與投標程序、可能使用條款、投標書、附件協議書組成,第二部分專用條件70條組成。當事人在應用FIDIC合同條件時應當將新、舊兩個版本相區別,選擇使用新編的《施工合同條件》。
..............................
新編(一)新編與舊版的FIDIC合同條件的選擇
新編FIDIC格式合同之一是《施工合同條件》。《施工合同條件》用於由雇主或其他代表工程師設計的建築或工程項目。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提出的設計進行工程施工,但該工程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設計的土木、機械、電氣和構築物的某些部分。《施工合同條件》由通用條件、專用條件編寫指南投標函、合同協議書和爭端裁決協議書格式構成。通用條件20條(共158款,款及下所設的項略)分別是:1、一般規定;2、雇主;3、工程師;4、承包商;5、指定的分包商;6、員工;7、生產設備、材料和工藝;8、開工、延誤和暫停;9、竣工試驗;10、雇主的接收;11、缺陷責任;12、測量和估價;13、變更和調整;14、合同價格和付款;15、由雇主終止;16、由承包商暫停和終止;17、風險與職責;18、保險;19、不可抗力;20、索賠、爭端和仲裁。附錄,爭端裁決協議書一般條件。《施工合同條件》專用條件也分為20條,是為通用條件的編寫人給出備選條款,是對通用條件的修改和補充。此外專用條件附件有專用的公司擔保函,投標擔保函,履約擔保函——擔保保證,預付款保函,保留金保函,雇主支付保函的範例格式。《施工合同條件》第三部分是投標函,合同協議書和爭端裁決協議書格式。與新編相對應的是1988年編譯的舊版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應用指南》(即第四版紅皮書),紅皮書第一部分由通用條件72條183款與投標程序、可能使用條款、投標書、附件協議書組成,第二部分專用條件70條組成。當事人在應用FIDIC合同條件時應當將新、舊兩個版本相區別,選擇使用新編的《施工合同條件》。
..............................
用戶登陸
合同知識熱門資料
合同知識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