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18luck新利全站下载 >> 合同樣本>> 法律法規>> 資料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doc 19頁)

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文件大小:
97 KB
下載地址:
相關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 審理案件, 法律, 若幹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doc 19頁)內容簡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內容提要:
 第二十五條【與的合並審理】
  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無效或者撤銷、合同的,如果擔保權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糾紛合並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合並審理。
  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商品房也被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本條主要解決按揭銀行進入訴訟的訴訟地位問題。
  當當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訴請確認無效或者要求撤銷、買賣合同時,對於按揭銀行的訴訟地位如何看待,應甄別不同情況區別確定。
  根據《》第44條第3款及《城市》第11條之規定,開發商對商品房預售所得的預售款項應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用於所開發項目的工程建設。為督促開發商將預售款項專項使用,實踐中大多要求開發商在銀行開立預售款項專用賬戶。如《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規定,開發商使用商品房預售款項時,開戶行應根據房地產交易登記部門的核準同意,方能支付預售款項。在目前的商品房預售實踐中,開發商基本上選擇有固定辦理其開發項目按揭貸款業務的銀行作為預售專款的開戶行。若開戶行怠於行使對預售款項的監管義務,隨意劃撥並導致開發商將預售款挪作他用,致使項目爛尾,則有可能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買受人與出賣人的本訴之中。對此,司法實踐中並無爭議。此種情形亦非本條意欲解決的問題。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