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遊管理條例(doc 14頁)
北京市旅遊管理條例(doc 14頁)內容簡介
北京市旅遊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旅遊促進
第三章 旅遊規劃
第四章 旅遊管理
第五章 旅遊安全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旅遊市場秩序,合理開發、利用旅遊資源,促進旅遊業的發展,根據本市實際情況,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旅遊開發建設,從事旅遊經營和旅遊業管理活動,均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旅遊業,是指利用旅遊資源和設施,招徠、接待旅遊者和主要為旅遊者提供交通、遊覽、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有償服務的綜合性產業。
第三條 本市發展旅遊業,應當發揮首都優勢,突出北京特色,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堅持旅遊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相結合,社會效益、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原則。
第四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旅遊工作的領導,把旅遊業的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增加投入,加強規劃與管理,促進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
第五條市和區、縣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旅遊規劃的編製、旅遊業促進、旅遊資源開發與保護、旅遊教育和培訓工作,依照本條例對旅遊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維護旅遊市場秩序。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旅遊業進行管理。
..............................
用戶登陸
法律法規熱門資料
法律法規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