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印染廠股權轉讓協議書(doc 20頁)
某印染廠股權轉讓協議書目錄:
第一條、定義..........3
第二條、轉讓標的..........4
第三條、轉讓價款..........4
第四條、轉讓價款的支付..........4
第五條、股權過戶..........5
第六條、甲方的履約義務..........6
第七條、乙方的履約義務..........7
第八條、甲方的承諾及保證..........7
第九條、乙方的承諾及保證..........14
第十條、費用及處理..........14
第十一條、保密和信息披露..........15
第十二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15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16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16
第十五條、適用法律..........18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18
第十七條、通知..........18
第十八條、生效及其他..........18
某印染廠股權轉讓協議書內容摘要:
除在本協議中另有定義外,下列術語在本協議中具有如下涵義:
1.1、“股權轉讓”,是指甲方向乙方一次性轉讓其持有的某實業的__________股發起人法人股的行為。
1.2、“有關主管部門”,是指甲方和乙方簽訂本協議及辦理股權過戶手續所涉及的所有主管部門(包括但不限於上海市資產重組辦公室、上海市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商務部、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1.3、“協議簽署日”,是指本協議經甲方和乙方的代表簽署、蓋章的日期。
1.4、“協議生效日”,是指本協議簽署後,並且甲乙雙方會同某實業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本次股權轉讓的所有的必備合法有效文件之日。
1.5、“轉讓生效日”,是指甲方及乙方就本次轉讓而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股份過戶完成登記之日。
1.6、“交易完成日”為本協議規定的交易條件全部實現以及在全部股權轉讓價款支付到監管賬戶後第20個工作日或甲乙雙方書麵同意的其他日期。
1.7、“基準日”是指本次股權轉讓定價的日期,即2003年3月31日。
1.8、“相關期間”是指協議簽署日至轉讓生效日的期間。
1.9、 “工作日”,是指中國國務院規定的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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