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行政許可法》知識競賽題及參考答案(二)內容簡介
公務員考試:《行政許可法》知識競賽題及參考答案(二)
五、問答題
1、《行政許可法》的立法背景?
答:(1)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客觀要求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
(2)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製改革的迫切需要。
(3)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客觀要求。
(4)建設法製政府的客觀必然。
(5)鞏固行政審批製度改革成果,推動行政審批製度改革深化的需要。
2、《行政許可法》的立法宗旨?
答:規範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
3、《行政許可法》的立法目的?
答:(1)、規範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
(2)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
(3)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
4、《行政許可法》立法的重要意義?
答:(1)《行政許可法》的出台有利於推進和保證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
(2)《行政許可法》的製定,將有力地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
(3)製定《行政許可法》有利於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和與國際規則相協調。
(4)依照《行政許可法》,在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的各個環節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的權益將得到全麵保障。
(5)《行政許可法》的製定,強化了行政機關的責任,有利於從根源上和製度上杜絕審批中存在的腐敗現象。
5、什麼是行政許可?
答: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稱為行政許可。
6、什麼是行政許可的四個特征?
答:(1)行政許可是依申請的行為。
(2)行政許可是外部行為。
(3)行政許可是管理性行為。
(4)行政許可是準予相對人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7、《行政許可法》的適用範圍?
答:依照《行政許可法》第一章第3條的規定: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適用本法。
8、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的七項原則是什麼?
答: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遵循以下七項基本原則:
(1)合法原則;(2)公開、公平、公正原則;(3)便民原則;(4)救濟原則;(5)信賴保護原則;(6)行政許可不得轉讓原則;(7)監督原則。
9、什麼是“合法原則”?
答:合法原則,是指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當依照法定的權限、範圍、條件和程序。
10、何為行政許可的“公開原則”?
答:(1)設定行政許可的過程應當是開放的;
(2)凡是行政許可的規定都必須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實施行政許可的依據;
(3)行政許可實施的程序都應當是具體、明確和公開的。
(4)行政許可的實施期限是公開的;
(5)行政機關作出的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應當予以公開、公眾有權查閱。(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情況除外)。
11、何為行政許可的“公平、公正”原則?
答: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時,不僅在實體和程序上要合法,並且還要合乎常理。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時,應平等地對待所有個人和組織,禁止搞身份上的不平等。
12、“便民原則”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答:(1)行政許可依法需要行政機關內設的多個機構辦理的,該機關應當確立一個機構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
(2)應允許申請人通過信函、傳真及電子數據交換等方式提出申請,並將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等在辦公場所公示。
(3)應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中的錯誤,申請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4、對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齊全的申請,應當盡量當場受理,不得拖延。5、應當嚴格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或者辦完有關事項。
13、“救濟原則”體現在哪三個方麵?
答:(1)陳述權和申辨權;
(2)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3)請求賠償權。
14、什麼是“信賴保護”原則?
答:行政機關作出許可後,不得擅自改變已經依法生效的行政許可,即使是因為政策變化,工作失誤或經驗不足等原因。如果由於公共利益的原因,確需改變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也要依法進行,盡可能提前告知老百姓,並對老百姓因此愛到的財產損失給予補償。
15、什麼是行政許可“不得轉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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