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全國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考試大綱(公共科目)
公務員考試:全國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考試大綱(公共科目)內容簡介
公務員考試:全國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考試大綱(公共科目)
第一部分公共科目考試
第一條公共科目考試範圍和目的
公共科目考試範圍包括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學技術及曆史、國情國力、公文寫作與處理。公共科目考試的目的是測試應試者對領導幹部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這些理論、知識和方法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第二條公共科目考試方式與試卷結構
一、考試方式
筆試、閉卷
二、試卷分數
滿分為100分或150分。
三、考試時間
150分鍾或180分鍾。
四、試題難易比例
司(廳、局)級領導職位考試,容易題約20%、中等難度題約50%、難題約30%;處(局)級領導職位考試,容易題約30%、中等難度題約50%、難題約20%;科(局)級領導職位考試,容易題約40%、中等難度題約50%、難題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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