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的稅務籌劃培訓(PPT 73頁)
消費稅的稅務籌劃培訓(PPT 73頁)內容簡介
內容摘要
一、納稅環節
1、生產應稅消費品的納稅人。主要是指從事應稅消費品生產的各類企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用於銷售的,於銷售時繳納消費稅。
生產應稅消費品自己使用而沒有對外銷售的,按其不同用途區別對待:將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征消費稅;用於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機構、提供勞務,及用於饋贈、讚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麵的,於消費品移送時繳納消費稅。
2、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納稅人。
以委托方為納稅人,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繳。但委托個體經營者加工應稅消費品的,一律於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後,在委托方所在地繳納消費稅。
委托加的消費品在提貨時已繳納消費稅的,若委托方對外銷售,則不再繳納消費稅;若委托方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則所納稅款允許按規定扣除。
3、進口應稅消費品的納稅人。由貨物進口人或代理人在報送進口時繳納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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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納稅環節
1、生產應稅消費品的納稅人。主要是指從事應稅消費品生產的各類企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用於銷售的,於銷售時繳納消費稅。
生產應稅消費品自己使用而沒有對外銷售的,按其不同用途區別對待:將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征消費稅;用於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機構、提供勞務,及用於饋贈、讚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麵的,於消費品移送時繳納消費稅。
2、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納稅人。
以委托方為納稅人,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繳。但委托個體經營者加工應稅消費品的,一律於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後,在委托方所在地繳納消費稅。
委托加的消費品在提貨時已繳納消費稅的,若委托方對外銷售,則不再繳納消費稅;若委托方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則所納稅款允許按規定扣除。
3、進口應稅消費品的納稅人。由貨物進口人或代理人在報送進口時繳納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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