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的退免稅規定(DOC 7)
出口貨物的退免稅規定(DOC 7)內容簡介
一、對外修理修配的退稅規定
二、對外承包工程的退稅規定
三、外輪供應公司的退稅規定
四、小規模納稅人貨物出口退(免)稅規定
五、運往境外作為在國外投資的貨物的退稅規定
六、出口樣品、展品的退稅規定
七、對出口高新技術商品的退稅規定
對外修理修配是指企業耗用國內生產的零部件及原材料為外商修理船舶或其它設備等的業務。
目前對修理修配業務存在兩種方式:一是生產企業承接的國外修理修配業務;二是外貿企業承接國外修理修配業務後委托生產企業進行的修理修配業務
(一)生產企業承接的修理修配業務退稅規定
生產企業在修理修配的貨物複出境後,可向當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報送《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表》,同時提供以下憑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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