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和財務運作管理(ppt 105頁)
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和財務運作管理目錄:
一、房地產行業麵臨的問題和對策
二、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思路和方法
三、房地產企業財務運作能力提升
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和財務運作管理內容提要:
產業政策
國務院18號文件精神
肯定房地產行業:國民經濟支柱產業;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長迅速,居民住房消費持續增長,住房水平不斷提高,房地產總體發展呈現出健康態勢。
18號文件核心內容:
提高認識,明確指導思想:國民經濟支柱產業;住房市場化、需求導向、深化改革。
完善供應政策,調整供應結構:發展經濟適用房、普通商品住房、廉租製度;控製高檔商品房建設。
改革住房製度、健全市場體係:推進公房出售、完善住房補貼、搞活二級市場,規範發展市場服務。
發展住房信貸,強化管理服務:歸集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擔保、貸款監管。
改進規劃管理,調控土地供應:長遠規劃、優先落實國家鼓勵開發的項目、土地市場的規劃和審批。
加強市場監管,整頓市場秩序:市場監管、市場信息和預警、市場秩序。
金融政策
央行121號文件精神
央行121號文件的出台有兩個目的,一是為了防範商業銀行可能出現的潛在風險;二是為了抑製房地產行業出現的過熱現象。
央行121號文件核心內容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銀行貸款,其自有資金(指所有者權益)應不低於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商業銀行發放的房地產貸款,嚴禁跨地區使用;商業銀行不得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用於繳土地出讓金的貸款;對土地儲備機構發放的貸款為抵押貸款,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收購土地評估價值的7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承建房地產建設項目的建築施工企業隻能將獲得的流動資金貸款用於購買施工所必需的設備,嚴格防止建築施工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墊資房地產開發項目。對於個人房貸:商業銀行隻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申請個人商業用房貸款的抵借比不得超過6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所購商業用房為竣工驗收的房屋;購買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應適當提高首付款比例,並不再執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而按央行公布的同期檔次貸款利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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