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籌劃案例的精講與分析(doc 69頁)
納稅籌劃案例的精講與分析目錄:
1.采購環節巧籌劃
2.專利、非專利技術指導與相關培訓的納稅籌劃
3.連鎖經營打造零售業航母
4.連鎖企業初嚐“統一納稅”甜頭
5.企業以物抵債時的稅收籌劃
6.企業投資別忘了納稅籌劃
7.巧妙籌劃運費可以降低稅負
8.混合銷售的納稅策略
9.成本計價巧籌劃
10.年終發獎金 節稅有講究
……
納稅籌劃案例的精講與分析內容提要:
企業在物資采購環節是否有籌劃的技巧呢?答案是肯定的。經總結,采購環節中可以運用如下納稅籌劃技法。
一、發票管理力麵。
①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符合規定的發票;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
②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即收購單位和扣繳義務人支付個人款項時開具的發票,如產品收購憑證),開具發票時,必須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複寫、打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有關聯次加蓋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采購物資時必須嚴格遵守《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稅法關於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的有關規定。
③收購免稅農產品應按規定填開《農產品收購憑證》。
二、稅收陷阱的防範。
避免在采購合同中出現諸如:“全部款項付完後,由供貨方開具發票”此類條款。因為在實際工作中,由於質量、標準等方麵的原因,采購方往往不會付完全款,而根據合同這將無法取得發票,不能進行抵扣。隻要將合同條款改為“根據實際支付金額,由供貨方開具發票”,就不會存在這樣的問題了。
此外。在簽訂合同時,應該在價格中確定各具體的款項包含什麼內容,稅款的繳納如何處理。例如,因小規模納稅人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外),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貨物就沒辦法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通過談判將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貨物的價格壓低一點。
三、增值稅進項稅額確認的籌劃。
自某年3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防偽稅控係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專用發票所列明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抵扣時限,不再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1995]015號)中第二條有關進項稅額申報抵扣時限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的防偽稅控係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90日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證通過的防偽稅控係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核算當期進項稅額並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違反抵扣進項稅額的。稅務機關將按照《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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