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收應提交的資料(doc 3頁)
驗收應提交的資料內容提要: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6條和2款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主管部門提出綜合驗收申請,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綜合驗收。綜合驗收不合格的,不準交付使用。綜合驗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規劃要求是否落實;(2)配套建設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是否建設完畢;(3)單項工程質量驗收手續是否完備;(4)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是否落實;(5)物業管理是否落實;(6)其他。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7條還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質量責任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設計、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關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房地產開發經營條例》第17條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驗收。該《條例》還規定,住宅小區等群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應當依照下列要求進行綜合驗收:(1)城市規劃設計條件的落實情況;(2)城市規劃要求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情況;(3)單項工程的工程質量驗收情況;(4)拆遷安置方案的落實情況;(5)物業管理的落實情況。住宅小區等群體房地產開發項目實行分期開發的,可以分期驗收。
位,並有電器接地裝置;照明器具等低壓電器安裝支架必須牢固,部件齊全,接觸良好,位置正確;各種避雷裝置的所有連接點必須牢固可靠,接地電阻值必須符合GBJ232的要求;電梯應能準確啟動運行、選層、平層、停層,曳引機的噪聲和震動聲不得超過GBJ232的規定值。製動器、限速器及其他安全設備應動作靈敏可靠。安裝的隱蔽工程、試動轉記錄、性能檢測記錄及完整的圖紙資料均應符合要求;對電視信號有屏蔽影響的住宅,電視信號場強微弱或被高層建築遮擋及反射波複雜地區的住宅,應設置電視共用天線;除上述要求外,同時應符合地區?quot;低壓電氣裝置規程"的有關要求。
(7)水衛消防。管道應安裝牢固、控製部件啟閉靈活、無滴漏。水壓試驗及保溫、防腐措施必須符合GBJ242的要求。應按套安裝水表或預留表位;高位水箱進水管與水箱檢查口的設置應便於檢修;衛生間、廚房內的排汙管應分設,出戶管長不宜超過8m,並不應使用陶瓷管、塑料管。地漏、排汙管接口、檢查口不得滲漏,管道排水必須流暢;衛生器具質量良好,接口不得滲漏,安裝應平正、牢固、部件齊全、製動靈活;水泵安裝應平穩,運行時無較大震動;消防設施必須符合GBJ16、GBJ45的要求,並且有消防部門檢驗合格簽證。
(8)采暖工程的驗收時間,必須在采暖期以前兩個月進行;鍋爐、箱罐等壓力容器應安裝平正、配件齊全、不得有變形、裂紋、磨損、腐蝕等缺陷害。安裝完畢後,必須有專業部門的檢驗合格簽證;爐排必須進行12h以上試運轉,爐排之間、爐排與爐鐵之間不得互相摩擦,且無雜音,不跑偏,不凸起,不受卡,返轉應自如;各種儀器、儀表應齊全精確,安全裝置必須靈敏、可靠,控製閥門應開關靈活;爐門、灰門、煤鬥閘板、煙、風檔板應安裝平正、啟閉靈活,閉合嚴密,風室隔牆不得透風漏氣;管道的管徑、坡度及檢查井必須符合GBJ242的要求,管溝大小及管道排列應便於維修,管架、支架、吊架應牢固;設備、管道不應有跑、冒、滴、漏現象。保溫、防腐措施必須符合GBJ242的規定;鍋爐輔機應運轉正常,無雜音。消煙除塵、消音減震設備應齊全,水質、煙塵排放濃度應符合環保要求;經過48h連續試運行,鍋爐和附屬設備的熱工、機械性能及采暖區室溫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9)附屬工程及其它。室外排水係統的標高、窨井(檢查井)設置、管道坡度、管徑均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管道應順直且排水通暢,井蓋應擱置穩妥並設置井圈;化糞池應按排汙量合理設置,池內無垃圾雜物,進出水口高差不得小於5cm。立管與糞池間的連接管道應有足夠坡度,並不應起過兩個彎;明溝、散水、落水溝頭不得有斷裂、積水現象;房屋入口處必須做室外道路。並與主幹道相通。路程麵不應有積水、空鼓和斷裂現象;房屋應按單元設置信報箱,其規格、位置須符合有關規定;掛物鉤、曬衣架應安裝牢固。煙道、通風道、垃圾道應暢通,無阻塞物;單體工程必須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臨時設施及過渡用房拆除清理完畢。室外地麵平靜,室內外高差符合設計要求;群體建築應檢驗相應的市政、公建配套工程和服務設施,達到應有的質量和使用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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