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所得稅彙算清繳重點政策及基本規定(doc 39頁)
外企所得稅彙算清繳重點政策及基本規定目錄:
第一章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的基本規定………………2
一、彙算清繳的涵義和範圍………………………………2
二、彙算清繳的時間和內容………………………………2
三、彙算清繳的資料要求………………………………3
四、彙算清繳的計算………………………………4
五、彙算清繳的行政法律責任………………………………6
第二章外企所得稅彙算清繳重點政策………………………………7
一、外資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7
二、資產的稅務處理………………………………9
三、關聯企業的轉讓定價………………………………11
四、彌補虧損的政策………………………………12
五、財產損失的稅前彌補………………………………13
六、獲利年度的確定………………………………13
七、彙總納稅的規定………………………………14
八、特別項目或行業的規定………………………………15
九、境外已納稅款的扣除………………………………19
第三章企業會計製度和稅收製度的差異分析………………………………21
第四章涉外企業所得稅操作係統………………………………23
一、係統簡介………………………………23
二、軟件安裝………………………………24
三、使用軟件………………………………28
外企所得稅彙算清繳重點政策及基本規定內容簡介:
一、彙算清繳的涵義和範圍
(一)彙算清繳的涵義。彙算清繳是指在《外資稅法》規定的時限內,企業填寫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並自核自繳應補繳的稅款後,主管稅務機關對企業年度申報表及有關資料進行審核並辦理年度所得稅多退少補事宜,對所有參加彙算清繳企業的資料進行彙總、情況分析和工作總結的行為。
(二)彙算清繳的範圍。凡在納稅年度內已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的企業,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發生合並、分立、終止的企業,無論盈利或虧損,也不論企業是核實征收還是核定征收,除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外,均應按照《外資稅法》及《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有關規定參加所得稅彙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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