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doc11個)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目錄: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三、二手房稅收政策
四、公務員法複習題包括答案
五、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征管辦法的通知國稅發
六、如何接受稅務專項檢查消費稅營業稅部分
七、新企業所得稅法:中國市場經濟體製邁向成熟和規範的標誌
八、申報產品出口企業流程
九、績效考核申述表
十、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征收管理規定
十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內容摘要:
新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誌;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稅率為17%。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原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誌;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應稅勞務),稅率為17%。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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