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DOC 37頁)
建設工程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DOC 37頁)內容簡介
內容摘要
三、建設工程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工作人員(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經過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教育,並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新招收及調換工種或脫崗6個月後重新上崗的作業人員都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方可安排上崗。
2、施工現場的有關管理人員,應獲得建設部規定的施工企業關鍵崗位執業資格證書。在施工管理過程中,應帶頭嚴格執行國家、行業及本省有關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嚴格執行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指揮,並監督、檢查作業人員執行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電工、金屬焊割(氣焊)工、登高架設人員、各種起重設備的裝拆和操作人員、打樁機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和行業規定的專門培訓,考試合格並獲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準獨立操作。學徒工應在專人指導下進行工作。
4、從事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施工的作業人員,應接受應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施工作業安全技術的培訓教育,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5、作業人員調換工作崗位時,應接受新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教育;從普通工種調換為特種作業工種的人員,還必須經過國家和行業規定的專門培訓,考試合格並獲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準獨立操作。
6、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接受法律與法規及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年度安全生產培訓教育。
7、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並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作業,並按規定穿衣著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8、參加作業的人員在施工現場行走,應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定支撐及攀爬腳手架、垂直運輸設備架體、模板支撐和鋼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布跨躍或跳躍等方式進入腳手架或作業層麵;禁止在未鋪設腳手板的腳手架上、未固定的梁底模上及剛砌築的牆麵上作業或行走。
9、作業人員享有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建議權、緊急避險權和人身保障權,並有權拒絕執行違反本規程的作業命令。
四、機電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1、施工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企業機械設備管理部門應保證其機械、電氣安全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並配合其他部門對其進行驗收,簽發使用。新購置的起重機械設備,必須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對設備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條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後方可投入使用。
2、提供租賃的機械設備,租賃單位應向承租單位提供租賃單位的自檢報告、自檢合格證以及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租賃和投入使用。
3、施工現場使用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按規定由專業技術人員編製專項拆裝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並履行簽字審批手續。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相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和按規定定期檢查其電氣絕緣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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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設工程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工作人員(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經過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教育,並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新招收及調換工種或脫崗6個月後重新上崗的作業人員都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方可安排上崗。
2、施工現場的有關管理人員,應獲得建設部規定的施工企業關鍵崗位執業資格證書。在施工管理過程中,應帶頭嚴格執行國家、行業及本省有關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嚴格執行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指揮,並監督、檢查作業人員執行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電工、金屬焊割(氣焊)工、登高架設人員、各種起重設備的裝拆和操作人員、打樁機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和行業規定的專門培訓,考試合格並獲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準獨立操作。學徒工應在專人指導下進行工作。
4、從事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施工的作業人員,應接受應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施工作業安全技術的培訓教育,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5、作業人員調換工作崗位時,應接受新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教育;從普通工種調換為特種作業工種的人員,還必須經過國家和行業規定的專門培訓,考試合格並獲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準獨立操作。
6、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接受法律與法規及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年度安全生產培訓教育。
7、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並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作業,並按規定穿衣著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8、參加作業的人員在施工現場行走,應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定支撐及攀爬腳手架、垂直運輸設備架體、模板支撐和鋼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布跨躍或跳躍等方式進入腳手架或作業層麵;禁止在未鋪設腳手板的腳手架上、未固定的梁底模上及剛砌築的牆麵上作業或行走。
9、作業人員享有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建議權、緊急避險權和人身保障權,並有權拒絕執行違反本規程的作業命令。
四、機電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1、施工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企業機械設備管理部門應保證其機械、電氣安全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並配合其他部門對其進行驗收,簽發使用。新購置的起重機械設備,必須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對設備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條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後方可投入使用。
2、提供租賃的機械設備,租賃單位應向承租單位提供租賃單位的自檢報告、自檢合格證以及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租賃和投入使用。
3、施工現場使用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按規定由專業技術人員編製專項拆裝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並履行簽字審批手續。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相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和按規定定期檢查其電氣絕緣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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